数和量的书写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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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本刊编辑部.数和量的书写规范[J].中国卫生检验杂志,2021(1):114-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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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本刊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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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数字相乘的记号是"×"或居中圆点(在外文书写时,如果用居中圆点作为相乘的记号,则用逗号作为小数记号)。(2)表示量值时,单位符号应置于数值之后,数值与单位符号之间留1/4汉字空。但平面角的单位度"°"、分"’"和秒"″",数值和单位符号之间不留空隙。(3)数值范围号一律采用波折号"~"表示,不能采用半字线"-"和二字线"--",也不宜使用一字线"—"。范围值的上限值和下限值都需要注明单位,比如10~20 ml,应该改为:10 ml~20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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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半字线 一字线 单位符号 平面角 下限值 上限值 数值范围 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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