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犯罪案116例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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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一斌.暴力犯罪案116例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分析[J].南通医学院学报,1998,18(2):202-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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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一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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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通市通济医院,南通,226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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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报告116例暴力案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分析。结果表明,作案者以男性,青壮年,农民及小学以下文化者占绝大多数,案件类型以凶杀和伤害案居前二位;作案工具以刀类锐器为主;精神医学鉴定为精神分裂症者最多,其次为精神发育迟滞;作案时精神状态处于发病期者占,其中法律能力鉴定为无责任能力和限定责任能力者分别占56.90%和1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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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暴力犯罪 精神医学鉴定 精神分裂症 |
修稿时间: | 1997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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