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做到“四公”
引用本文:闫家安,侯素青.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做到“四公”[J].中国医药卫生,2005,6(11):107-108.
作者姓名:闫家安  侯素青
摘    要:“吏不畏吾严,而威吾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从古至今的社会历史反复证明了这一朴素的哲理。邓小平同志指出:正确的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必须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从一定意义上讲,关键在人。这里不仅指出了组织工作的重要性,同时也强调了人的关键作用。江泽民同志十六大报告中也明确指出:“要认真贯彻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注重在改革和建设的实践中,考察和识别干部,把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人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推进的今天,组织(人事)部门如何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履行好选贤任能的职责,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我认为必须坚持“四公”。

关 键 词:不正之风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部门  人事  用人  防止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十六大报告  江泽民同志  组织工作  德才兼备  领导岗位  改革开放  邓小平  路线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