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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妊娠的原因与对策
引用本文:隋延芳.过期妊娠的原因与对策[J].中国民族民间医药杂志,2013,22(2):48-48.
作者姓名:隋延芳
作者单位:隋延芳 (吉林省镇赉县医院,吉林,镇赉,137300);
摘    要:妊娠达到或超过42孕周(≥294天)者称为过期妊娠,属于病理妊娠的一种。由于过期妊娠围产儿发病率及病死率增高,目前被产科学者认为高危妊娠,已引起广泛重视。有学者统计,在我国过期妊娠的发生率为8.16%~11.7%,过期妊娠有遗传倾向、孕前药物避孕、生活负性事件等是其高危因素;过期妊娠分娩结局不良,应加强孕期保健和产时监护,针对高危因素进行适当干预,适时终止妊娠。

关 键 词:过期妊娠  原因  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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