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内固定系统治疗胸腰椎爆裂性骨折恢复脊柱生理曲度:术后即刻及随访X射线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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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大庆 郑启新 苏延喜 曹长武 李德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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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湖北安陆市普爱医院骨科,湖北省安陆市432600 [2]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协和医院骨科,湖北省武汉市4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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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的:观察经AF内固定系统治疗胸腰椎爆裂性骨折以及改善脊柱生理曲度的效果。方法:选择2001/2005安陆市普爱医院骨科收治的胸腰椎骨折患者42例,给予AF系统内固定,同时12例行半椎板切除减压,12例全椎板切除减压,32例行横突间及关节突植骨融合。于术前、术后即刻、术后1,3年随访时拍摄X射线片,在侧位片上测量伤椎前后缘的高度及Cobb角,计算椎体前后缘高度与伤前值比的百分率;同时按Frankel标准评估术后神经功能恢复情况(分为A~E5级,A为损伤平面以下感觉及运动消失,E为感觉及运动正常)。结果:42例全部完成1年随访,38例完成3年随访。①Cobb角:术前、术后即刻、术后1,3年分别为[(23.5&;#177;9.7)&;#176;,(3.0&;#177;2.5)&;#176;,(9.0&;#177;2.3)&;#176;,(11.0&;#177;2.1)&;#176;,P〈0.01]。②前缘高度/伤前值:术前、术后即刻、术后1,3年分别为[(41.0&;#177;21.2)%,(94.0&;#177;9.6)%,(91.0&;#177;8.5)%,(90.0&;#177;6.5)%,P〈0.011。③后缘高度/伤前值:术前、术后即刻、术后1,3年分别为[(68.0&;#177;16.7)%,(95.5&;#177;7.5)%,(94.5&;#177;7.6)%,〈93.5&;#177;5.6)%,P〈0.011。④神经功能恢复:按Frankel标准除2例术后随访无恢复外,不完全神经功能损害者均有一两级恢复,无一例加重。⑤术后1例螺钉松动,2例发生断钉。结论:AF系统治疗胸腰椎爆裂性骨折能恢复脊柱生理前凸和椎体高度和神经功能,理学性能优越,大多数患者可恢复解剖复位,但仍存在术后固定失败和矫正度的丢失问题,与未充分植骨融合和内固定没及时取出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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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脊柱骨折 功能恢复 内固定器 |
文章编号: | 1671-5926(2006)48-0048-04 |
收稿时间: | 2006-06-02 |
修稿时间: | 2006-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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