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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监督工作规范(试行)
摘    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计划生育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的计划生育监督主要包括: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及人员的监督,对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行为)的监督,计划生育重大案件的督查督办以及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

关 键 词:监督机构  人工终止妊娠  胎儿性别鉴定  督查督办  监督检查  管理条例  技术服务人员  监督能力  查处情况  监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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