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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的通知
摘    要: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的通知》(食药监办许[2010]3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分局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关于印发2010年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各项内容,落实今年的化妆品日常监管工作。

关 键 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  生产经营  化妆品  监督检查  保健食品  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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