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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义务在门诊手术患者中的应用
引用本文:林梅,李英年,杜益平.告知义务在门诊手术患者中的应用[J].解放军护理杂志,2005,22(11):84-85.
作者姓名:林梅  李英年  杜益平
作者单位: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门诊部,江苏,南京,210002;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门诊部,江苏,南京,210002;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门诊部,江苏,南京,210002
摘    要: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手术室护理工作不仅是配合手术为主的单纯技术操作,而是在手术室的工作内容和程序中充分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全过程服务。门诊手术的特殊性决定了患者与护士接触时间有限,医生在诊疗过程中解释不够充分,术后患者即离开医院,缺少医护人员的监护与指导。因此,告知义务对门诊手术室护士尤其重要。为了不断提升门诊手术患者的护理质量,近5年来我们在门诊手术患者的全程服务中充分履行了告知义务,营造了良好的就医环境,取得了满意效果。现介绍如下:

关 键 词:知情同意  患者  权利  门诊
文章编号:1008-9993(2005)11-0084-02
收稿时间:2005-04-13
修稿时间:2005-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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