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3例患儿门诊退药处方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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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毛斐斐,余小锋,丁光超,王珏,盛炳义.513例患儿门诊退药处方分析[J].浙江预防医学,2007,19(3):52-5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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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毛斐斐 余小锋 丁光超 王珏 盛炳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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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浙江,杭州,31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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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中明确指出“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但在实际工作中,因各种原因如药物的不良反应、医生的不合理用药等引起的退药问题时有发生,这给门诊药房对药品质量管理带来了难度。在“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医院药学模式下,避免药物浪费,减少病人日常费用,在不影响其他患者治疗的情况下,存在少量的退药也是合理的。作者分析我院门诊药房2006年5—6月513份临床退药处方,旨在探讨减少退药行为发生,并提出整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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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门诊退药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处方分析 “一切以病人为中心” 药品质量管理 患儿 医院药学模式 门诊药房 |
文章编号: | 1007-0931(2007)03-0052-02 |
收稿时间: | 2006-08-02 |
修稿时间: | 2006-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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