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市场监管,做好药品抽验工作,为广大市民创造安全有效的药品使用环境,2006年在我市药品零售企业推行从业人员资格准入、药品安全服务信息平台、驻店药师持证上岗制度,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推行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的考试、培训等相关事宜按照《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医药生产、销售人员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药监人犤2004犦42号)、《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药品零售企业中从事医药商品购销、中药购销、中药调剂人员实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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