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 自198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颁布至1988年五年来,我们在对市区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摊贩的监督检查中,对其有违法行为1523户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共处罚1829户次,在1523户中,被处罚两次或两次以上的有369户。为能更好地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找出我市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现将五年来违法案例处罚及重复处罚情况总结分析如下: 一、资料来源方法: 对1983年7月1日至1988年6月30日存档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体摊贩罚款凭证、食品卫生监督检查记录及违法案例专档案卷逐一登记,并按表一——表八之项目填表统计。见表一——表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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