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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探讨
作者姓名:蔡新宇  熊永强  汪桂艳  赖智双  赵旭
作者单位: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公共卫生管理科,福建厦门361003;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公共卫生管理科,福建厦门361003;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公共卫生管理科,福建厦门361003;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公共卫生管理科,福建厦门361003;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公共卫生管理科,福建厦门361003
摘    要:
我国《出生医学证明》(以下简称出生证)的签发包括首次签发、补发、换外以及机构外分娩的签发[1],由签发机构套打签发全国统一印制证件[2]。作为人生第一证,我国统一的出生证从1996年1月1日诞生以来,历经了六次改版,服务范畴不断拓展,是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已经广泛应用于新生儿落户,申报生育险、入托、入学、出境等多个方面,已经成为公民终身的医学法律文件。但目前在管理上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影响着出生证管理进一步完善与发展。

关 键 词:出生医学证明  管理  签发  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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