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宫产术后再次妊娠分娩方式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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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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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安阳市安钢职工总医院妇产科,45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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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医学服务模式已从以病为本、以经验为指导转变为以人为本的服务模式^[1]。同时,从医患关系的法律角度看,分娩方式的最终选择权在于孕妇,因此,对孕妇要求而无医学指征的剖宫产,在告知剖宫产术后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下行剖宫产,尤其是前次剖宫产术后再次妊娠患者,由于过度强调子宫破裂问题,大部分孕妇选择了再次剖宫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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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剖宫产 再次妊娠 分娩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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