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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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全国卫生标准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部机关有关司局:为加强卫生标准工作程序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卫生标准实施,我部对现行《卫生标准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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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标准管理 卫生部 中国医学科学院 全国卫生标准委员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卫生标准工作 专业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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