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儿科学
耳鼻咽喉科学
妇产科学
基础医学
口腔科学
临床医学
内科学
皮肤病学与性病学
神经病学与精神病学
特种医学
外国民族医学
外科学
学报及综合类
眼科学
药学
预防医学、卫生学
中国医学
肿瘤学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血站管理办法(暂行)
摘 要: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血站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采集、制备、储存血液,并向临床提供血液的公益性卫生机构。 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分血。 第三条 血站管理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区域,实行统一规划设置血站、统一管理采供血和统一管理临床用血的原则。
关 键 词:
血站管理
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临床用血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