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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病案法制化管理
引用本文:高学惠,李橙,徐丽娜.浅谈病案法制化管理[J].内蒙古中医药,2012,31(11):161-162.
作者姓名:高学惠  李橙  徐丽娜
作者单位:内蒙古乌海市人民医院病案科 016000
摘    要:2002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范》,对规范病历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因此加强病案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对医护人员的自我保护有重要意义。医疗是高危市场,医院以患者为医疗对象,易出现医疗意外、医疗事故,产生医疗纠纷和法律事件。随着社会主义法

关 键 词:病案  管理  规范化  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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