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目的了解北京市一线抗结核药品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和对化疗工作的影响。方法采用前瞻性研究,选择包括城区、近郊区及远郊区共5个区自2006年7月—2007年1月的所有使用一线标准化疗方案的肺结核患者,对在化疗中出现的异常临床表现和肝肾功能、血常规检查进行观察分析,将异常结果进行关联性评价,判定其“肯定“和“很可能“相关者为药品不良反应。结果本组抗结核药品不良反应188例,占34.9%。其中轻度反应78例,占14.5%。中度反应104例,占19.3%、重度反应6例,占1.1%。共有78例患者因不良反应而停(换)药,占14.5%。结论北京市采用的一线抗结核药品标准化疗方案中,不良反应发生率相对较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化疗工作的顺利进行,但严重不良反应不多。肝损害是影响肺结核化疗工作的主要原因,应予重视。建议进一步完善抗结核药品肝损害的定义和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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