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家局24号令在药品监管中的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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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米省伟 陈光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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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东明,27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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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为规范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局令第24号,以下称24号令),自2006年6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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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药品监管 《药品管理法》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说明书 标签管理 药品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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