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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家局24号令在药品监管中的运用
作者姓名:米省伟  陈光辉
作者单位:东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东明,274500
摘    要:<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为规范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局令第24号,以下称24号令),自2006年6月1日起实施.

关 键 词:药品监管  《药品管理法》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说明书  标签管理  药品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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