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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量和单位的规范
作者姓名:本刊编辑部
摘    要:1.执行GB 3100~3102-1993《量和单位》中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规定及其书写规则,具体执行可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版(人民军医出版社2001年出版)。2.各种量和单位除在无数值的叙述性文字和科普期刊中可使用中文符号外,均应使用量和单位的国际符号。非物理量的单位(例如个、次、件、人等)用汉字表示。3.SI词头符号用正体,并与紧接其后的单个单位符号构成一个新的单位符号,且两者间不留空隙。106以上的词头符号(例如M、G、T等)大写,其余为小写。词头不能单独使用(例如“μm”不能写作“μ”),也不能重叠使用(例如“nm”不应写作“mμm”)。

关 键 词:叙述性文字  中文符号  国际符号  人民军医出版社  法定计量单位  量和单位  书写规则  科普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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