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随着新千年钟声的敲响,一项重大的药品管理制度在我国诞生了。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从2000年1月1日开始逐步在全国实施。这是我国药品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它标志着我国药品管理工作从此进入一个新阶段。 药品分类管理是国际上行之有效和普遍采用的药品管理模式,是一项涉及药品监督管理、医疗卫生体制、医疗保险制度、广告管理、价格管理、医药产业政策等多方面改革的系统工程,关联面广、情况复杂、难度大,需要各方配合,通力协作。与此同时,它的实施也将推动和促进相关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比如,它对我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所谓药品分类管理,就是根据药品安全有效、使用方便的原则,依其品种、规格、适应证、剂量及给药途径的不同,把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两大类,采取不同的办法分别进行管理。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