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食品卫生行政复议变更案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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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维平 李根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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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山西,晋中,03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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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 0 1年晋中市某区发生一起食品卫生行政复议案。案件经过市卫生局行政复议作出变更处罚 ,并责令区卫生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 ,案件并不复杂 ,但细节问题却引人深思。1 案情经过2 0 0 1年 8月 8日 ,5名卫生监督人员进入该区某百货副食自选超市监督检查 ,发现该超市 3名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上岗工作 ,经销的 2 4 8ml×16瓶冰牛奶、4瓶葡萄罐头食品未标注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为此 ,监督员当场出具“现场卫生检查笔录”并请该超市负责人核实签字。经合议认为该超市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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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 1006-9879(2003)06-0702-02 |
修稿时间: | 2003-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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