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文书管理体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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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秀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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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郓城县中医院,山东,郓城,274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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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病人有权复印或复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这些医疗文件记录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过程中形成的书面记录,记载了病人接受治疗和护理的全过程,在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处理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1],足见护理文书在医疗文件中所占的分量。所以护理文书规范与否、质量高低,一方面反应出护理质量的高低,另一方面也体现护理管理者作用发挥的如何。因此,我们护理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狠抓了护理文书管理工作,使我院护理文书质量有了很大提高。1实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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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护理文书 规范书写 书写质量 |
文章编号: | 1004-6852(2004)07-0030-02 |
修稿时间: | 2004-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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