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乡镇建立卫生防保所的几点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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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汝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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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海门市卫生防疫站,22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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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年,江苏省海门市在完成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后,实行医疗和防病机构(以下简称医、防)分设的体制,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卫生防保所(以下简称防保所)。这是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后的新生事物,是农村防病体系改革实践的积极探索,是增强医疗卫生发展能力的必然选择,有着强大的生命力。有人认为,乡镇卫生院改制了,农村防病体系削弱了,这是一种误解,我们可以从海门市乡镇建立的防保所中得到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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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乡镇卫生院 乡镇防保所 产权制度改革 |
文章编号: | 1004-1257(2003)06-0102-02 |
修稿时间: | 2002-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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