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吉林省日前召开全省农村卫生改革会议 ,会议出台的《关于吉林省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出 ,乡镇卫生院将统一上划到县级人民政府管理。乡镇卫生院上划到县级人民政府管理后 ,其人员、业务、经费等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 ,经费预算指标相应上划到县级财政。同时 ,严格对农村卫生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准入制度 ;在保证区域内卫生服务网络健全、预防保健和公共卫生管理能够落实的前提下 ,对过多的乡镇卫生院采取撤、并、转等形式 ,进行资源优化和重组。据悉 ,该省今后将进一步完善农村卫生经济政策 ,加大农村卫生投入。重点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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