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卫生部:今后诊所标准面积将不少于80平方米
摘    要:卫生部近日公布了修订后的门诊部和诊所基本标准,向有关人员征求意见,其中规定诊所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至少有一名具备执业资格的医师,且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满5年。公布的标准包括综合门诊部、普通专科门诊部、医疗美容门诊部、口腔门诊部、诊所、口腔诊所。

关 键 词:卫生部  标准  面积  医疗美容  口腔诊所  门诊部  执业资格  保健机构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