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68例孕产妇中胎儿及新生儿出生缺陷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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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敏红,吴明昌.8968例孕产妇中胎儿及新生儿出生缺陷的分析[J].中国医刊,2012,47(8):7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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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敏红 吴明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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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门头沟区妇幼保健院儿科,北京,102300 2.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内科,北京,10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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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的 通过对10年来引产的胎儿畸形及分娩的新生儿出生缺陷进行分析,为减少出生缺陷及降低新生儿死亡率提供参考.方法 对孕13周后行中晚期引产的胎儿(死胎引产、治疗性引产)和产科住院分娩的28周至生后7天的所有围产儿(活产、死胎、死产)8968例中的56例胎儿畸形、125例出生缺陷的新生儿进行分析.结果 10年出生缺陷发生率为20.18‰.前5年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4.6%,后5年为23.8‰(P<0.01).常见畸形发生率依次顺位为:先天性心脏病(29.8%),骨骼畸形(19.5%),泌尿生殖器官异常(14.6%),神经管畸形、脑积水(12.7%)及头颈部畸形(10.7%)等.引产胎儿畸形以神经管畸形、脑积水最常见(29.8%),而生后出生缺陷儿中以先天性心脏病居首位(41.9%).孕产妇年龄<20岁,或>35岁的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高于20~35岁孕产妇(P<0.02).流动人口孕产妇发生出生缺陷率(2.9%)明显高于本市户口孕产妇(1.3%),P<0.001,且引产孕周较晚.结论 应提高产前筛查率,发现严重畸形及时引产,可减少新生儿死亡及致残率.对孕产妇尤其流动人口孕产妇应加强管理,改善生活条件,预防感染及普及口服叶酸等措施,以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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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孕产妇 出生缺陷 胎儿畸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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