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医疗文书在医疗事故处理中的重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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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娜.论医疗文书在医疗事故处理中的重要性[J].贵阳中医学院学报,2006,28(1):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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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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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阳中医学院,贵州贵阳,5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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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于2002年9月1日实施以来,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不但为医患双方密切关注,也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如何正确地处理好医疗事故关系到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可能影响到社会的稳定。笔者结合实际案例对相关法律与医学问题展开讨论,希冀给广大医务工作者在临床实践中以有价值的启示和警示,以有效减少和防范医疗事故纠纷的发生,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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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事故 医疗文书 举证责任 |
文章编号: | 1002-1108(2006)01-0009-02 |
收稿时间: | 2005-03-31 |
修稿时间: | 2005-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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