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目的:为了建立确认荷兰医生对活动性结核病报告的方法。 方法:以服用化疗药物吡嗪酰胺作为结核病发生的标志。根据发给门诊病人吡嗪酰胺的每日剂量(DDD)来估计1994-1998年期间荷兰结核病患者的数量。DDD是一个测量的技术单位,不必须反映推荐或者实际应用的剂量。通常它的主要指标是以具有正常器官功能成人的平均每日剂量为基础。荷兰医疗保险部(CVZ)的药物信息规划部门(GIP)提供DDD资料。以通报给荷兰结核病登记处(NTR)的结核病患者为基础,按照这些病人的体重计算他们应该服用多少吡嗪酰胺(测量DDD)。 结果:按照GIP药房记录的DDD数量与通告给NTR计算出的DDD的数量只相差8%;登记的病人数应该是6889,而不是6349。 结论:GIP和NTR测量的吡嗪酰胺用量的非常接近,有力地证明荷兰报告的结核病与应报告的疾病指标相符。这种方法使用简便并且值得在其他国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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