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新修订的白塞综合征诊断与分期及临床严重度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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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元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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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皮肤病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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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本曾于1972年制订了白塞综合征的诊断标准。该标准主要注重临床表现,分为主要症状和次要症状两部分。根据主要和次要症状的构成情况即可作出初步诊断,比较简洁、方便。1987年日本厚生省组织人员就1972年的标准进行了修改,对主要和次要症状中的内容作了部分调整。增加了白塞综合征的3个特殊型及作为诊断参考的实验室检查项目。由于1972年和1987年的标准中尚存在某些不足。日本厚生劳动省2003年组织专家,成立了白塞综合征调查研究小组,于2005年颁布了最新修订的白塞综合征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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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综合征诊断 临床表现 标准 日本 修订 严重度 白塞综合征 实验室检查项目 主要症状 初步诊断 |
收稿时间: | 2005-11-11 |
修稿时间: | 2005-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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