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0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目的 了解我国≥40岁人群肺功能检查状况及其变化,为评价我国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防控效果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调查对象来自2014-2015年、2019-2020年中国居民COPD监测,该监测覆盖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由经过培训的调查员面对面询问被调查者既往是否进行过肺功能检查。采用复杂抽样加权估计我国≥40岁人群肺功能检查状况及其95%CI,并比较两次监测调查对象的肺功能检查率。结果 共148 427人纳入分析,其中2014-2015年74 591人,2019-2020年73 836人。2019-2020年我国≥40岁居民肺功能检查率为6.7%(95%CI:5.2%~8.2%),男性(8.1%,95%CI:6.7%~9.6%)高于女性(5.4%,95%CI:3.7%~7.0%),城镇居民(8.3%,95%CI:6.1%~10.5%)高于乡村(4.4%,95%CI:3.8%~5.1%);肺功能检查率随文化程度提升呈上升趋势;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史者肺功能检查率最高(21.2%,95%CI:16.8%~25.7%),有呼吸道症状者次之(15.1%,95%CI:11.8%~18.4%),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名称知晓者高于不知晓者,曾经吸烟者高于现在吸烟和从不吸烟者,暴露于职业粉尘和/或有害气体者高于非暴露者,家庭使用污染燃料者低于未使用者(均P<0.05)。与2014-2015年相比,2019-2020年我国≥40岁居民肺功能检查率提高了1.9个百分点,不同特征人群的肺功能检查率均有所提高,有呼吸道症状者和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史者肺功能检查率分别提高了7.4个百分点和7.1个百分点(均P<0.05)。结论 我国2019-2020年肺功能检查率较2014-2015年有所提升,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史和呼吸道症状者提高幅度较大,但整体肺功能检查率仍处于较低水平。应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以提高肺功能检查率。 相似文献
2.
目的 了解不同妇女人群对妇女病普查服务的利用情况和影响因素,为进一步完善妇女常见病普查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于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选取北京、福建、山西、湖北、安徽、黑龙江、新疆、四川、甘肃、广西为调查现场,采用整群抽样的方法,对7 261名调查对象进行入户调查.结果调查对象中共有3 040名妇女2004至2006年三年期间接受过妇女病普查服务,占42.0%.妇女人群对妇女病普查的利用情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其中参加普查的意愿是影响其接受普查行为的最主要因素(OR=5.022);无业者普查率低于行政/技术人员、工人和农民(OR分别为1.597、2.292、2.181);受教育程度越低,普查率越低(OR=1.707);55岁以上年龄组的妇女普查率低于35~44岁和45~54岁年龄组(OR分别为1.683、1.378).结论妇女人群对妇女病普查服务的利用不足,应针对其原因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妇女人群对妇女病普查的认识,提高妇女参加普查的比率,促使妇女病普查服务得到更好的利用. 相似文献
3.
艾滋病病毒母乳传播的研究进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艾滋病病毒母乳传播是艾滋病病毒母婴传播的一种方式,其传播率为5%~20%,占艾滋病病毒母婴传播的1/3~1/2.婴儿摄入艾滋病病毒感染母亲的母乳后,其消化道粘膜是最可能发生艾滋病病毒母乳传播的部位.艾滋病病毒母乳传播可能发生在哺乳期的任何时间,但目前研究还不能确定母乳喂养持续时间与艾滋病病毒传播时间之间的精确关系.影响艾滋病病毒母乳传播的因素主要包括母亲和婴儿这两方面的因素,因此预防艾滋病病毒母乳传播也应从这两个方面着手,主要包括预防育龄妇女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病毒感染母亲和/或婴儿预防性抗病毒治疗,以及其它与婴儿喂养行为相关措施. 相似文献
4.
目的评价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健康教育对孕妇艾滋病知识知晓率的干预效果,为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健康教育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选择条件接近的两个地区作为干预地区和对照地区,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健康教育干预研究。干预措施包括举办讲座和发放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宣传资料等。通过干预前及干预后的两次问卷调查,了解孕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及艾滋病一般防治知识知晓率的变化,评价干预效果。结果共完成1 541名孕妇的调查,其中干预组933人,对照组608人。干预前两组对象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知晓率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对照组对艾滋病一般防治知识的知晓率高于干预组。实施干预后,干预组孕妇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及艾滋病一般防治的知识知晓率均高于对照组(P<0.001)。结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健康教育干预措施提高了孕妇艾滋病相关知识知晓率,以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知晓率的提高较为明显,因此,应继续开展综合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健康教育干预活动。 相似文献
5.
目的了解艾滋病病毒(HIV)感染母亲分娩的婴幼儿的体格生长发育状况。方法对我国4个艾滋病高发省的7个县/区,HIV感染母亲分娩的活产婴幼儿,分别在出生时、3、6、9、12、15、18月龄进行随访调查及生长发育监测,分析18月龄存活婴幼儿的体格生长发育指标。结果2005—2008年,共调查18月龄存活婴幼儿154名,其中HIV感染婴幼儿22名,非感染婴幼儿132名。结果:(1)HIV感染婴幼儿在6—18月龄的身长、体重明显低于非HIV感染婴幼儿(P〈O.05),年龄别头围的差别无统计学意义。(2)与世界卫生组织(WHO)儿童生长标准比较,非HIV感染婴幼儿中,男、女童6月龄前的年龄别体重与该标准无差别,6月龄后的年龄别体重高于该标准(P〈O.05);年龄别体重z值(wAz)和身长别体重z值(WHz)在-0.1~1之间;男、女童12月龄内的年龄别身长与该标准的差别无统计学意义,15—18月龄身长低于该标准(P〈0.05),年龄别身长z值(HAz)和年龄别头围Z值在-0.1~-1之间。(3)HIV感染男、女童各月龄的体重、头围与WHO标准的差别无统计学意义,15—18月龄身长低于该标准;随访期间wAZ在O.2~-0.6之间,3月龄内wAZ下降较快,之后处于低水平状态;HAZ在0.1~-1.7之间,呈下降趋势,在6—12月龄接近-1,15—18月龄低于-1。结论HIV感染母亲分娩的非HIV感染婴幼儿的体格生长不足,身长、头围发育较差,而HIV感染婴幼儿更为严重。 相似文献
6.
我国部分地区孕妇艾滋病知识知晓状况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目的 了解我国部分艾滋病高发地区一般孕妇关于艾滋病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知识知晓程度,并对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方法 2005年5~7月在两个艾滋病高发地区对接受孕期保健的774名孕妇进行艾滋病相关知识知晓情况调查.结果 ①两个地区的孕妇对艾滋病一般知识知晓率最高达到59.69%,母婴传播相关知识知晓率最高仅有21.18%;②受教育程度高、初孕、有过婚前性行为的孕妇对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知识知晓率较高;③受教育程度高(OR=2.05,95% CI=1.69~2.51,P<0.01)、能够接受婚前性行为、愿意与艾滋病感染者交往(OR=4.65,95%C/=3.21~6.71,P<0.01)、接受过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OR=2.00,95% CI=1.33~2.97,P<0.01)、到外地打过工等因素可能提高孕妇对艾滋病一般知识知晓率.结论 我国部分艾滋病高发地区孕妇人群对艾滋病相关知识知晓率较低,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知识十分薄弱,应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健康教育,以提高孕妇人群对艾滋病相关知识知晓率. 相似文献
7.
目的:分析某艾滋病高流行县预防母婴传播技术培训资源投入与利用情况。方法:收集研究地区2003~2006年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培训资源投入情况,随机选取4所二级医疗机构和4所乡卫生院,收集人员培训信息,计算例均培训费用;运用χ2检验,比较培训覆盖率差异。结果:研究地区共计投入51.72万元用于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培训,投入逐年增长,培训4571人次,县级培训人次占63.27%;例均培训费用为113.15元。二级医疗机构和乡级医疗机构培训覆盖率分别为62.77%和52.66%,二者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同一级别医疗机构中,不同技术类别服务提供者接受培训的比例有差异,妇产科护士受训比例最低(P<0.001)。结论:研究地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能力建设资源的投入使得能力建设覆盖面得到了扩大。 相似文献
8.
9.
感染HIV的孕产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需求与障碍分析 总被引:11,自引:3,他引:8
目的了解艾滋病病毒(HIV)感染孕产妇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需求与服务利用障碍。方法对某艾滋病高发地区,自2003年以来截至2004年10月发现并分娩的HIV感染孕产妇进行问卷调查。结果13.79%的孕产妇不愿意接受产前检查,5.17%的孕产妇不愿意住院分娩,怕歧视、担心检查和住院分娩费用高等是孕产妇不接受孕产期保健的主要原因;96.43%的孕产妇愿意本人和给孩子服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但只有87.50%的孕产妇服用了抗HIV药物,未服药的原因为临产急诊分娩,未得到检测结果,延误了孕产妇和婴儿的服药时机;89.29%的孕产妇希望其所生婴幼儿获得随访服务,但只有58.93%的婴幼儿得到过随访服务,其中51.52%的婴幼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得到首次随访;怕别人知道自己的感染情况是不愿意接受随访的主要原因;近7%的孕产妇不愿意或不知道要给所生的婴幼儿进行HIV抗体检测。结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艾滋病检测不及时、非住院分娩、婴幼儿随访服务薄弱、经济负担、社会歧视等问题,是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利用的主要障碍,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能力亟待加强。 相似文献
10.
目的了解我国妇女常见病普查工作管理及相关政策情况,为制定妇女常见病普查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以提高妇女常见病工作管理和服务质量。方法于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选取北京、福建、山西、湖北、安徽、黑龙江、新疆、四川、甘肃、广西为调查现场,按分层随机抽样原则,总计抽取70所省、市、县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对其妇女常见病普查管理工作进行定量及定性调查。结果调查的10所省级妇幼保健机构中,有4所建立了妇女病普查管理工作制度;18所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中,有8所建立了妇女病普查管理工作制度(44.4%);42所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中,有18所建立了相应工作制度(42.9%)。省级妇幼保健机构几乎没有开展妇女病普查工作的监督指导。18所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中,有6所开展了妇女病普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占33.3%)。42所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中,只有17所开展了督导工作(占40.5%)。少数省/直辖市有全省/市统一的多部门合作妇女病普查专项政策,部分省/直辖市有全省/市统一的相关政策,其中有内容涉及妇女病普查工作要求。只有个别省/自治州/直辖市每年卫生局有一定的财政支持,免费为户籍人口妇女提供宫颈癌和乳腺癌的筛查。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妇女病普查有常规的督导、考核、质量评估工作。结论妇女常见病普查管理现况堪忧,存在制度缺失、监督不足、信息上报不准确等多方面的问题。因此有必要由卫生部出台制定统一的《妇女常见病普查工作管理规范》,进一步制订长期的、可持续性的妇女常见病普查政策,使我国妇女常见病工作能够实现常规化、规范化、持续化、全覆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