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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中药饮片二者实质不同。中药材是未经“炮制”的原药材 ,中药饮片则必须经“炮制”后方可使用。在当今中医药现代化进程中 ,同时出现了百业经药的现象 ,由于管理不善、人员素质欠提高、经营秩序混乱、缺少必要设施等 ,造成了部分中药饮片质量低劣的现状。为提高中药饮片质量 ,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整理出当前市销中药饮片质量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 ,仅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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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监局朝阳分局最近统计情况表明,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不断增强。仅今年上半年,全局共计受理群众举报、投诉145件,相当于去年全年受理总数的77.5%。其中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办及其他部门转交举报75件,自接来信来访举报70件。假冒伪劣药品问题仍是群众举报投诉的热点和焦点。无证经营日趋多样化,隐蔽化在全部涉及药品的举报中,反映无证经营药品的有3件,占10.3%,除了非法设立药品零售商店外,无证经营者还瞄上了社区,利用社区居委会、影剧院等场所进行非法宣传、推广、销售药品。该分局在朝阳某居民小区,查处一起以义务健康检查名义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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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药品监督检查中,查处假劣药品是药监药检部门日常重要工作之一。自1999年至2001年,我县共查处假劣药品597件、经化学室检验234件,其中不合格(假劣)药品178件,占76%,查处假劣药品的总金额为235 236元。为了更进一步有效地打击制假劣药品活动,笔者对我县查处假劣药案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设想,供同行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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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安徽省医药行业同全国一样。取得了令人瞒目的成就。医药工业和商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在大好的形势下医药市场仍有一些混乱现象,尤其在农村。主要表现在:个别诊所以行医为名,卖劣药假药;少数兽药店公开出售人药,违法经营;少数不法药贩.在城市收购患剩余药品。重新包装后再出售到农村。此外,医疗系统代购分销及医院制剂相互交流也给农村医药市场造成混乱;无证经营和挂靠主渠道牌子进行个人承包的时育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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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行药品检验报告书结论进行改革的探讨 总被引:3,自引:2,他引:1
目的对我国现行的药品检验报告书结论项进行改革。方法分析了现行的药品检验报告书在行政执法中所存在的问题。结果与结论针对主要问题和缺失项目提出改革建议,实现药品技术监督与行政监督的无缝隙对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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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巧识假冒伪劣药
药物是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如果不慎购买了假药,不但会延误治疗,还可能使身体遭受损害。掌握一些识别假药的基本常识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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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束繁盛时期,在官营药业发展的基础上,民间私营药业获得充分发展.随着两宋国势的衰微,政治的腐败,一度和谐有序的民间私营药业弊端丛生,以至于假药劣药充斥市场.尽管宋政府和有识之士作了种种努力,但是终究未能摆脱困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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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对含有杂质的中药饮片依法认定假劣药的标准,讨论如何结合具体案情、质量风险等对处罚措施进行综合裁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方法:汇总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规及标准、有关省份的炮制规范及相关规定,查阅相关文献,并结合笔者参与某个假劣药认定的专家会议切身体会,针对相关问题展开讨论,提出建议。结果:中药饮片的杂质超标原因比较复杂,导致的结果不尽相同,有的可能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有的则可能危害人体。我国关于中药饮片含有杂质案件的假药/劣药认定和处罚存在一定的模糊地带,各省的执行情况也不统一。结论:在严格查处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定性的基础上,规范适用条款的认定,严重的情形应当视为生产销售假药;对从轻处罚的情形实施涉案中药饮片召回;对生产销售的中药材实行分级管理;亟需确立杂质占比超过标准多少被认定为假劣药的处罚标准;并尽快制定全国统一中药饮片的炮制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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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新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等法规对认定假劣药是否需检验结论作规定,但有的规定不够明确或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应依新司法解释受理假劣药认定检验,并在结合有关法规规定受理假劣药认定检验中,不断细化明确假劣药认定检验受理情形。对于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所列11种假劣药情形,属于该条第二款第四项、第三款第三至五项所列4种情形,可依规不予受理假劣药认定检验;属于第二款第一、三项和第三款第一、二、七项所列5种情形,可予受理;属于第二款第二项和第三款第六项所列2种情形,可附条件受理。对违禁使用、应批准未批准、应检验未检验等,进一步研判是否属于假劣药时需进行假劣药认定检验的,可予受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