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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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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分析1989~2008年司法精神病鉴定案例的特点及一般规律。方法采用自编调查表,对2301例法医精神病鉴定资料进行回顾性研究分析。结果,1.被鉴定人以男性(69.84%),青壮年居多。其中以刑事责任能力鉴定为主,性自卫能力鉴定居次。2.刑事责任能力鉴定诊断以精神分裂症、情感障碍、器质性精神病、癔症性精神病为主:近10年,无精神病案例及人格障碍案例明显增加。犯罪类型以杀人、伤害案件为主;性防卫能力鉴定诊断精神发育迟滞及精神分裂症为主。因果关系鉴定诊断以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及心因性精神障碍为主。民事行为能力诊断以精神分裂症为主。结论近20年鉴定案例以刑事案件的刑事能力及性防卫能力鉴定为主。疾病诊断以精神分裂症、智能障碍为主。近10年刑事责任能力鉴定中无精神病及人格障碍增多,完全责任能力明显呈上升趋势。  相似文献   

2.
不同时期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案例比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目的探讨我院不同时期所进行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案例特点。方法对我院1987年-1996年司法鉴定的292例(A组)与1997年-2003年鉴定的1097例(B组)案例,按鉴定类型、疾病种类、犯罪类型等进行对照分析。结果责任能力、受审能力、申办户口等的例数显著增多,性防卫能力、服刑能力鉴定例数显著减少且评定标准趋严;在责任能力鉴定中,精神正常者、精神发育迟滞(MR)患者的比例显著增多,应激障碍者显著下降;MR和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的责任能力评定明显趋严。强奸犯罪的亦显著改变。结论应加强对司法精神病学,尤其是责任能力评定的研究,以便更加规范、客观。  相似文献   

3.
脑器质性痴呆的司法精神医学鉴定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本文报告18例脑器质性痴呆的司法精神医学鉴定案例资料,占我院近年来司法精神医学鉴定168例的10.71%。痴呆程度:轻度痴呆12例、中度痴呆6例。案型以毁物捣乱行为多见,评定无责任能力10例,部分责任能力4例,完全责任能力2例,2例性被害者中,性自我防卫能力丧失1例,存在1例。  相似文献   

4.
精神医学司法鉴定中的性别差异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了解精神司法鉴定中的性别差异。方法:回顾性调查了我院1990-1995年6年间全部司法案例共244例。对各种鉴定情况中的性别差异进行分析。结果:除平均年龄外,在案例数量、婚姻、文化程度、案件性质、鉴定诊断、责任能力等项目中男女间均存在非常显著差异。案件性质居前三位的男性分别是杀人、盗窃和强奸;女性分别是被奸、杀人和民事纠纷。结论:鉴定案例有其性别差异。  相似文献   

5.
80年代与90年代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案例的对照研究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目的探讨近年来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特点和发展趋势。方法对90年代经该院鉴定的119例与80年代鉴定的47例案例进行对照研究。结果与80年代组比较,90年代组的未婚比例、既往精神病史较多;案件类型以凶杀、伤害升至首位(37.8%),经济案件明显增多(8.4%);鉴定诊断两年代组均以精神分裂症占首位(31.9%),90年代组拘禁性精神病和脑器质性精神障碍明显增多(9.2%);部分责任能力比例(27.3%)和服刑或受审能力鉴定(17.6%)亦增加。结论两个年代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特点有所不同,90年代以来责任能力的评定更趋合理  相似文献   

6.
精神发育迟滞者性被害与性犯罪的鉴定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报告85例精神发育迟滞者性被害与性犯罪的鉴定资料。占精神发育迟滞案例的63.9%,其中性被害46例,性犯罪39例。对精神发育迟滞的责任能力或行为能力的评定,对性被害与性犯罪案例的特点,以及性自我防卫能力和责任能力的评定作了简单的讨论。  相似文献   

7.
自我防卫能力是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和卫生部制定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为暂行规定 )于 1989年颁布后正式提出的法定能力名称。由于适用于强奸案件的鉴定 ,司法鉴定人员常惯称为性自我防卫能力 (以下简称为性自卫能力 )。对于此名称的合理性及鉴定中涉及的具体问题 ,司法精神病学界颇有争议。一、名称的法律基础[1 3]在《暂行规定》颁布之前 ,对这类案例的法是能力名称的使用比较混乱 ,如责任能力、行为能力、性行为能力等。归纳这类案例有下列特点 :(1)案件性质 :刑事案件 ;(2 )鉴定对象 …  相似文献   

8.
目的探讨青岛地区司法精神医学鉴定案例的特点和一般规律。方法采用自编调查表,对G22例司法精神医学鉴定案例资料进行回顾性研究。结果被鉴定人以男性、青壮年、低文化程度的无业人员及农民占优势,案件类型涉及34种,以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案例居多(占58.2%);盗窃、抢劫案例相对较高(12.5%)。鉴定诊断结果排序前五位依次为精神分裂症(31.5%)、无精神病(14.8%)、精神发育迟滞(10.4%)、情感性精神障碍(9.2%),颅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8.3%)。在刑事责任能力鉴定中,判定无责任能力、部分责任能力和完全责任能力,分别占被鉴定人总数的31.2%、19.5%、21.5%。民事行为能力鉴定中以离婚案例和财产继承、房产纠纷案例居多。结论青岛地区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疾病诊断排序前三位的是精神分裂症、精神发育迟滞、情感性精神障碍。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服务对象逐渐多样化,服务范围由从重点为刑事法律服务向兼顾民事扩展。  相似文献   

9.
80年代与9O年代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案例比较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探讨80年代与90年代司法精神病鉴定变化的特点.方法对盐城市精神司法鉴定委员会鉴定技术组1980年至1999年鉴定的1111例案例,分为80年代组与90年代组进行比较.(80年代组198例,90年代组913例)结果 90年代组比80年代组在鉴定诊断中,人格障碍减少(P<0.05)其它无显著变化,两组中居第一位的为精神发育迟滞,分别占36.6%和33.8%;在法律能力评定中,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有所减少(P<0.05),性防卫能力评定中有所增加(P<0.05),两组中居第一位的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分别为70.4%和78.3%;在刑事责任能力评定中,完全责任能力在减少(P<0.01),而部分责任能力在增加(P<0.01),两组中居第一位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分别占46.7%和56.1%;在鉴定案例犯罪类型中,盗窃案件增多(P<0.01),政治案件和流氓案件减少(P分别<0.05和<0.01).结论我国的司法精神病学正在不断发展.  相似文献   

10.
司法精神医学鉴定案例性别差异分析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目的了解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中的性别差异。方法回顾性调查我院1996~2000年5年间全部鉴定案例共283例,对鉴定中的性别差异进行分析。结果案例的数量、婚姻、文化程度、案件性质、鉴定诊断、责任能力等方面,男女间均有显著性差异。结论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案例有明显性别差异。  相似文献   

11.
现实动机作案与责任能力的关系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目的:探索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中现实动机作案者与责任能力之间的关系。方法:分析78例现实动机作案者的责任能力。结果:除24例无精神病外,其余54种有各种精神障碍的作案者中有31例评定为限制责任能力,23例评定为完全责任能力,无1例能完全免除责任能力。结论:动机论适合于司法精神鉴定实践,现实动机作案者,不论其精神状态如何,均不能完全免除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2.
不同作案动机的心理学、医学要件对照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探讨动机论在司法精神病鉴定中的应用。方法根据田氏动机论的观点,将364例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案例分组:其中现实动机131例,病理动机113例,混合动机89例,不明动机31例;对不同作案动机的心理学和医学标准进行对照。结果不同作案动机在案型、预谋、诱因、作案对象、作案手段、自我保护、后果意识以及临床特征、责任能力评定等方面均存在显著性差异(P0.001)。结论动机论在司法精神病鉴定实践中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3.
目的 通过对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为完全责任能力案例特点的分析,为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提供实践指导.方法 通过回顾性调查研究,收集福建泉州市第三医院2003年~2012年10年间190例鉴定为完全责任能力者的资料进行分析.结果 190例完全责任能力者均为现实动机作案,被鉴定人多为男性(84.7%),平均年龄(30.62±10.32)岁,初中及以下受教育程度87.4%,送检单位以公安机关为主95.8%,提出鉴定者以家属居多85.3%;2007年后被鉴定为完全责任能力者比率较之前升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5.80,P<0.05),其中有完全责任能力无精神病者比率也较2007年之前升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73,P〈0.05).结论 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为完全责任能力无精神病者比率有增加的趋势,以男性、受教育程度低者居多.  相似文献   

14.
目的探索涉嫌暴力违法被鉴定人责任能力的相关因素。方法采用回顾性研究方法,在2008~2010年的鉴定案例中筛选出符合研究条件的案例共178例进行主成分分析、相关分析和逐步回归分析,并结合相关文献进行讨论。结果责任能力与因子1(行为认知能力)、辨认能力、控制能力、医学诊断、因子2(作案行为)、因子3(负荷双方关系、危害对象、对案件性质的认识)、委托单位、送鉴原因、精神病史相关。回归分析显示,责任能力与家族史、送鉴原因、因子1高度相关,三者可解释责任能力的67.5%的变异。结论涉嫌暴力违法被鉴定人责任能力的评定存在许多影响因素,与以往研究基本相同,因此有必要制定统一的责任能力鉴定标准。  相似文献   

15.
目的 探讨不同类型刑事案例的司法精神病鉴定特点,方法 将294例司法鉴定刑事案例分成智力型,暴力型与性攻击型三组进行社会人口学及司法精神病学资料比较,结果 智力型案例作案时多存在不同程度智能障碍,多诊断为精神发育迟滞,精神分裂症和无精神病,作案动机多为现实,多评定部分及完全责任能力,暴力型案例作案动机多为病理,不明或混难事 ,作案者多为农业劳动者,诊断多为精神分裂症,无责任能力为主;性攻击型案例作  相似文献   

16.
17.
There had been argument concerning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agnostic approach and the gnostic approach to the psychiatric perspective of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until the landmark ruling by the 3rd court of the Japanese Supreme Court in 1984. The decision upheld the gnostic approach and affirmed that the defendant's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should be based on such factors as psychopathology, motive, modus operandi, situation surrounding the crime, and pre-morbid personality, as long as the offense was not directly motivated by the delusion or hallucination. The gnostic explanation includes so many various factors that the psychiatric testimony cannot easily be objective, while agnostic experts can find a conclusion about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only by psychiatric diagnosis. To establish a standard, the authors summarized the means of determination of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The authors also discussed various topics related to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including Asperger's syndrome, illicit drug intoxication, and prescribed drug intoxication.  相似文献   

18.
目的探讨精神分裂症被鉴定人精神症状与社会危害行为的相关性。方法采用自制的调查表,通过查阅委托单位的鉴定委托送交材料和鉴定意见书的方式对湖南省341名无责任能力精神分裂症被鉴定人实施社会危害行为时存在的主要精神症状如幻觉、妄想、同时存在幻觉和妄想、思维逻辑障碍、行为紊乱等与其社会危害行为包括严重暴力社会危害行为、非严重暴力社会危害行为等信息进行登记,并进行关联性检验。结果①严重暴力社会危害行为组与非严重暴力社会危害行为组间不同精神症状构成比存在差异(χ2=16.259,P=0.003),精神症状与社会危害行为之间有关联(列联系数为0.213)。②精神分裂症被鉴定人实施严重暴力社会危害行为时以妄想症状出现的频数最多128例(45.7%);实施非严重暴力社会危害行为时以思维逻辑障碍出现的频数最多27例(44.3%)。③与严重暴力社会危害行为有关的妄想症状类型以被害妄想为主占106例(82.8%)、幻觉症状类型以命令性幻觉为主占13例(54.2%)、同时存在幻觉、妄想症状的以其它言语性幻听和被害妄想为主占76.6%。结论精神分裂症被鉴定人严重暴力社会危害行为可能主要与妄想有关,其非严重暴力社会危害行为可能主要与思维逻辑障碍有关。其中被害妄想、命令性幻听、同时存在其它言语性幻听和被害妄想的精神症状类型可能与精神分裂症被鉴定人严重暴力社会危害行为有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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