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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市是全国农村合作医疗主要发源地之一,从1955年初创至今已经有50多年历史.2002年中央提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后,我市由传统合作医疗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过渡,摆上突出位置,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卫生主管、多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为新农合制度的全面实施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2007年,省政府提出了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我市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纳入新农合统筹并轨实施,较好地实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两种制度无缝隙衔接.  相似文献   

2.
一、农村合作医疗应纳入《社会保险法》理由:一是农村合作医疗属社会保险范畴。1991年全国人大七届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明确:“在农村继续推行合作医疗保险。”1996年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议批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再次明确:“因地制宜地发展和完善不同形式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又明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逐步向社会医疗保险过渡。”因此,应将农村合作医疗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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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参照城镇职工医保的基本运作方式 ,在 2 0 0 3年试点的基础上 ,2 0 0 4年全面建立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轨管理的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目前 ,全市共有 31万农村居民参加农村医保 ,参保率达 95 %以上 ,逐步实现传统合作医疗向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过渡。1 统一思想 ,充分认识全面推行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大意义长期以来 ,农村合作医疗一直是我市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的主要模式 ,这一制度为保护农民的健康作出了积极贡献。然而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 ,传统农村合作医疗面临着诸多挑战 ,其…  相似文献   

4.
<正>健康权属于每个公民,每个社会成员都有权按照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来选择自己需要的医疗保障。建立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中国新医改的目标[1]。目前,我国城镇居民拥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两种形式。2003年中央为解决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险问题,开始在全国部分县区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试点,并在全国进行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广,有  相似文献   

5.
关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实践与效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 ,合作医疗作为农村社会保障的一项内容已实施了很长时间。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在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基础上 ,参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 ,建立了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 ,现将其特点和效果阐述如下。1 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特点1 .1 制度性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是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之一 ,是在政府领导下 ,有政府、企业、集体和个人共同参与的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它是以个人账户同社会统筹相结合的运作机制 ,参加镇级合作医疗的人员 ,不仅可以享受镇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待遇 ,而且 ,还必须参加…  相似文献   

6.
农村卫生工作的三大支柱之一——合作医疗究竟应朝哪个方向发展?争鸣已久。1996年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了“因地制宜地发展和完善不同形式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得到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通过的决议所认可,这是理论与实践结合上的一项重大突破。 目标明确了,问题是如何发展和完善合作医疗保险。根据近几年来各地摸索的经验,重点宜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7.
我市是全国农村合作医疗的主要发源地之一,从1955年初创至今坚持举办50多年不动摇.2003年后,我市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传统农村合作医疗顺利地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型过渡,并成功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衔接.在近6年的实践中,我市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制度框架,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指导下,结合本市实际,注重制度和管理方法的创新,形成了我市新农合运行特点.  相似文献   

8.
一、关于农村合作医疗的评价问题我认为合作医疗制度,是适应现阶段农村经济水平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它的发生、发展以至消亡,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而是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  相似文献   

9.
在“改革、开放。搞活”的形势下,对农村医疗保健制度究竟应该采取什么基本策略?据作者所知,争论的焦点之一,就是倡导合作医疗,还是倡导健康保险?概括起来,国内有三种观点: 一是巩固和发展合作医疗。认为合作  相似文献   

10.
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关系的性质进行分析,是对新型农村合作社会关系进行法律调整的理论前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属社会医疗保险的范畴,同时,由于其制度框架只是初步搭建,还在试点过程中,还需不断进行制度创新与完善,因而,是一种"非典型",或称"过渡型"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应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纳入社会医疗保险立法体系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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