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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探讨丰台区农村自备井源水中化学致癌物、非化学致癌物经饮水途径致人体健康风险水平,确定污染物的主次及治理的优先权。方法分析源水中NH3-N、NO3-、As、Hg、Cd、Cr6+、Mn、Cu、Pb、Zn、挥发酚类、氟化物、氰化物的平均浓度,应用美国环保局(USEPA)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模型进行健康风险评价。结果源水中化学致癌物所致健康风险度远高于非化学致癌物所致健康风险度,化学致癌物所致健康风险度大小顺序为Cr6+〉As〉Cd,非化学致癌物所致健康风险度大小顺序为NO3-〉Cu〉氟化物〉Pb〉Hg〉Mn〉Zn〉氰化物〉NH3-N〉挥发酚类。总健康风险略超过或接近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推荐的最大可接受水平。结论丰台区农村自备井源水化学致癌物Cr6+、As和Cd对人体健康具有一定的风险度,应成为优先监测和治理对象。  相似文献   

2.
宋宁生  郭防 《职业与健康》2012,28(6):644-646
目的通过对广西某县农村居民饮用地下水中化学污染物的健康风险评价,阐述目前农村居民饮用地下水水质状况和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方法选取2010年随机采集的10个自然行政村的饮用地下水检测数据,应用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通过饮水途径所引起的健康风险进行评价。结果该饮用地下水水质化学致癌物所致健康风险度大小顺序为Cr6+AsCd,非致癌性污染物所致风险度大小顺序为硝酸盐铅铜氟化物锰汞氨氮铁氰化物锌挥发酚,但均低于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推荐的通过饮水途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结论农村居民饮用地下水水质健康风险以化学致癌物为主,应加以优先检测与控制。  相似文献   

3.
目的 对驻疆部队饮用水中主要污染物对人体的健康风险进行评价,为确保驻疆部队饮水安全提供依据.方法 在对新疆部队饮用水主要污染物进行检测的基础上,建立水环境污染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利用健康风险评价方法对污染物通过饮用水途径所致健康风险作出初步评价.结果 2010年新疆部队饮用水中Cd、Cr6+、As化学致癌物的平均质量浓度分别为3× 10-5、3×10-4、1.6× 10-3mg/L;F、Pb、Hg等非致癌化学物的平均质量浓度分别为1×10-3、5.8×10-5、0.435 mg/L,均符合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与2007年相比,2010年化学致癌物所致健康风险呈下降趋势,非致癌化学物所致健康风险则呈上升趋势,但均未超过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推荐的最大可接受值5.0×10-5/a.结论 新疆部队饮用水中各类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危害的个人年均风险水平均低于ICRP推荐的限值,主要风险因子为化学致癌物As,非致癌化学物的影响小.  相似文献   

4.
目的 了解武汉市农村生活饮用水中污染物浓度水平,并通过健康风险评价初步评估水体污染物对成人及儿童身体健康的潜在危害度。 方法 对2017年武汉市农村饮用水中17个指标的浓度进行调查,并利用美国环保局推荐的风险评估模型进行健康风险评价。 结果 武汉市农村饮用水中5种化学致癌物和12种非致癌物所引起的成人和儿童总健康风险分别为2.58×10-5/a和3.61×10-5/a,其中化学致癌物的健康风险值大于非致癌物的健康风险值,占总健康风险的99.99%。化学致癌物所致成人和儿童的健康风险值由高到低均依次为铬(六价)>砷>镉>三氯甲烷>四氯化碳,非致癌物所致成人和儿童的非致癌健康风险值由高到低均依次为铅>氟化物>铜>汞>硝酸盐>锰>铁=锌>硒>氰化物>氨氮>挥发性酚。化学致癌物和非致癌物对儿童的健康风险均高于成人。 结论 武汉市农村饮用水中污染物所致成人和儿童总健康风险在美国环保局和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推荐的最大可接受风险度(1×10-4/a和5×10-5/a)范围内。  相似文献   

5.
目的通过对农村生活饮用水开展健康风险评价,量化水体污染物对人体的潜在健康危害,确定污染物的主次和治理的优先权,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保护水源的可行方案,改进制水工艺,提高供水安全性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选取2016年福建省76个县的农村各类生活饮用水监测数据,应用美国环保署(US.EPA)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饮水途径所引起的健康风险进行初步评价。结果化学致癌物由饮水途径所致健康危害的个人年风险按大小排列为六价铬砷镉,非致癌污染物为铜氟化物铅硝酸盐汞锰锌铁硒氰化物氨氮挥发酚,前组所致的影响远高于后组。各类水样的风险按大小排列分别为:分散式供水一般集中式供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地面水地下水;水源水末梢水出厂水;未处理沉淀、过滤仅消毒完全处理,各类水样的总风险和化学致癌物综合风险均超过了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推荐的对社会公众成员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结论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健康风险以化学致癌物为主,应加以优先检测与控制。要积极建立和完善饮水卫生安全健康风险评价体系,加强水源保护,减少水污染的来源,同时不断提高农村集中式供水覆盖率,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相似文献   

6.
目的根据丰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监测结果,评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化学污染健康风险及自备井水处理前后健康风险的改变,筛选重点污染物。方法 2013年对丰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桶装水厂进行监测,于枯水期、丰水期各采集1次自备井水源水和处理后桶装水样品,应用环境健康风险评价模型进行风险评价。结果自备井水源水中硝酸盐年均值为36.96 mg/L,超过国家标准限值规定,其他各污染物指标在饮用水中含量的最大值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的限值规定。个人健康年总风险以化学致癌污染物为主,占饮水个人健康年总风险的99.60%。自备井水源水、处理后桶装水中化学致癌污染物砷(As)、铬(Cr6+)、镉(Cd)个人年风险相同,分别为1.32×10-5/年、7.20×10-6/年和4.28×10-6/年,占化学致癌污染物年总风险的53.48%、29.17%、17.34%。硝酸盐(NO3-)位居自备井水源水非化学致癌污染物个人年风险首位,占该类致癌污染物年总风险的63.86%,源水经处理后个人年风险降为总风险的19.21%。处理后桶装水的化学致癌污染物个人年风险比自备井水源水降低0.40%,非化学致癌污染物个人年风险比自备井水源水降低67.09%,总风险降低0.40%。结论丰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水和处理后水化学污染物经饮水途径所致健康危害的个人年风险均低于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推荐的最大可接受限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降低了人群经饮水途径的健康风险,尤其是大幅降低了硝酸盐的非化学致癌污染物健康风险。结果提示硝酸盐应作为丰台区饮用自备井水源保护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桶装水厂制水过程中优先控制和检测的污染物。  相似文献   

7.
目的根据丰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监测结果,评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化学污染健康风险及自备井水处理前后健康风险的改变,筛选重点污染物。方法 2013年对丰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桶装水厂进行监测,于枯水期、丰水期各采集1次自备井水源水和处理后桶装水样品,应用环境健康风险评价模型进行风险评价。结果自备井水源水中硝酸盐年均值为36.96 mg/L,超过国家标准限值规定,其他各污染物指标在饮用水中含量的最大值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的限值规定。个人健康年总风险以化学致癌污染物为主,占饮水个人健康年总风险的99.60%。自备井水源水、处理后桶装水中化学致癌污染物砷(As)、铬(Cr6+)、镉(Cd)个人年风险相同,分别为1.32×10-5/年、7.20×10-6/年和4.28×10-6/年,占化学致癌污染物年总风险的53.48%、29.17%、17.34%。硝酸盐(NO3-)位居自备井水源水非化学致癌污染物个人年风险首位,占该类致癌污染物年总风险的63.86%,源水经处理后个人年风险降为总风险的19.21%。处理后桶装水的化学致癌污染物个人年风险比自备井水源水降低0.40%,非化学致癌污染物个人年风险比自备井水源水降低67.09%,总风险降低0.40%。结论丰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水和处理后水化学污染物经饮水途径所致健康危害的个人年风险均低于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推荐的最大可接受限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降低了人群经饮水途径的健康风险,尤其是大幅降低了硝酸盐的非化学致癌污染物健康风险。结果提示硝酸盐应作为丰台区饮用自备井水源保护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桶装水厂制水过程中优先控制和检测的污染物。  相似文献   

8.
南昌市生活饮水健康风险评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对南昌市生活饮水健康风险进行评价。方法于2011年,对全市8个市政水厂出厂水水样进行采集和分析。应用美国环保局USEPA推荐的暴露计算方法和健康风险评价模型进行评价。结果化学致癌物所致的风险度Cr6+及综合风险度超过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推荐的最大可接受限值5.0×10-5a-1,由大到小排列顺序为Cr6+AsCd。非致癌物经饮水途径的平均个人健康年风险度略高于瑞典环境保护署、荷兰建设和环境署推荐的最大可接受水平1.0×10-6a-1,其大小顺序为CNF-PbNO3-CuMnFeHg。结论相关管理部门应特别重视Cr6+的污染,并采用相应的技术手段去除出厂水中的Cr+6等污染物,以降低饮水因污染所致的风险度。  相似文献   

9.
目的初步评估肇庆市农村地区饮用水部分项目健康风险,为饮用水风险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方法于2016年对全市农村饮用水铬、砷、镉、三氯甲烷、四氯化碳、铅、铜、汞、铁、锌、铝、硒、锰、氰化物、氨氮、氟化物、硝酸盐17个项目进行检测,应用美国环保署推荐的风险评估模型对上述项目通过饮水途径所引起的健康风险进行评价。结果 17个项目通过饮水途径引起的总健康风险为2.92×10-5/年,水中化学致癌物所致的健康风险度大于非致癌物质所致的风险度,占总风险的99.96%。化学致癌物所致健康风险由高至低依次为铬(VI)砷镉四氯化碳三氯甲烷,产生的平均个人年风险在2.59×10-5/年-3.92×10-9/年之间。非化学致癌物所致健康风险由高至低依次为铝铜氟化物铅硝酸盐锰汞、铁锌硒氰化物氨氮,产生的平均个人年风险在6.32×10-9/年-6.52×10-12/年之间。结论肇庆市农村地区饮用水健康总风险低于国家辐射防护委员会推荐的5×10-5/年,应把饮用水中致癌物,特别是铬(VI)作为优先管理对象。  相似文献   

10.
目的初步评价北京市怀柔高氟地区饮用水源水中化学致癌污染物和非化学致癌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筛选出重点污染物。方法选取北京市怀柔区2015年高氟地区饮用水源水,于枯、丰水期各采集1次水样,应用环境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通过饮水途径所引起的健康风险进行评价。结果化学致癌污染物通过饮水途径的健康总风险介于1.35×10~(-5)/a~2.45×10~(-5)/a之间,均值为1.93×10~(-5)/a。铬、镉、砷通过饮水途径所致健康危害的个人年风险分别为1.13×10~(-5)/a、4.62×10~(-6)/a和3.38×10~(-6)/a,均低于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推荐的最大可接受值(5.0×10~(-5)/a);非化学致癌污染物通过饮水途径所致个人健康年风险依次为氟化物铜硝酸盐汞铁锌锰氨氮氰化物挥发酚,其中氟化物占非化学致癌污染物引起的健康总风险的57.8%;各类毒物个人健康年总风险均以化学致癌污染物为主,超过个人健康年总风险的99.8%。结论北京市怀柔区高氟地区饮用水水质健康风险以铬、镉、砷、氟化物污染物为主,应适时优先开展检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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