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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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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深圳市2006年居民意外伤害死因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目的了解深圳市居民意外伤害死亡情况,探讨其预防控制措施,为开展伤害预防干预提供参考。方法分析深圳市2006年居民意外伤害死因资料。结果2006年深圳市常住居民年意外伤害死亡率平均为29.04/10万,位居所有疾病死亡的第一位;男性的意外伤害死亡率高于女性;意外伤害前三位死因顺位是:交通事故(34.34%)、意外跌落(17.40%)和意外中毒(12.61%);前三位死亡顺位男性与女性基本相似;不同年龄组和不同职业人群意外伤害死亡原因构成不同。结论意外伤害死亡是深圳市居民的第一位死因,应引起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干预措施。  相似文献   

2.
宁波市1987~2001年城区老年人伤害死亡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目的:探讨城市老年人伤害所致死亡原因,对预防和控制老年人伤害事件的发生、发展及降低死亡率具有重要意义,并可为有关部门制定相应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采用国际疾病分类UCD—9对宁波市城区1987—2001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伤害死亡资料进行了分析。结果:老年人的伤害标化死亡率为173.35/10万,伤害在老年人所有病伤死因顺位中居第4位。男性老年人的伤害标化死亡率明显高于女性,老年人伤害所致死亡的前5位死因顺位分别是:意外跌落、机动车交通事故、自杀、其他事故有害效应和淹死。机动车交通事故为男性老年人第1位死因,男性是女性的2.35倍,而意外跌落为女性老年人第1位死因,意外跌落主要发生在75岁以上高龄(尤其女性)老年人中。结论:伤害已成为严重威胁老年人健康与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应采取一系列社会综合干预措施加以预防和控制。  相似文献   

3.
广东省1999~2003年伤害死亡情况及死因分析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目的 探讨广东省居民伤害死亡情况和死因,为采取干预措施提供基础数据。方法 对广东省5个国家疾病监测点1999~2 0 0 3年伤害死亡监测资料,用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进行伤害死亡情况和死因分析。结果 1999~2 0 0 3年5年间,广东省居民伤害的死亡率为2 4 11/10万~33 13/10万,平均死亡率为2 7 5 3/10万,占死亡总数的5 94 % ,在死因顺位中排第5位;按潜在寿命损失年(YPLL)进行排位,伤害从第5位跃居到第2位,总YPLL为5 0 12年,平均每年每10 0 0人导致的死亡人年数为9 32人年。5年伤害平均死亡率农村(31 75 /10万)高于城市(12 4 4 /10万) (P <0 0 5 ) ,男性(35 73/10万)高于女性(19 16 /10万) (P <0 0 5 )。伤害是1~4 4岁人群主要死亡原因,占2 1.4 2 %~83.4 9%之间。居民伤害死亡的前5位死因为交通事故、淹死和窒息、自杀、意外坠落和意外中毒。15岁以下的儿童青少年伤害死亡的主要原因是淹死、窒息和交通事故(占89 8% ) ,15~6 5岁人群伤害死亡的主要原因是交通事故和自杀(占6 6 2 % ) ,6 5岁以上的老年人伤害死亡的主要原因是自杀、坠落和交通事故(占73 5 % )。结论 伤害是广东省居民的主要死亡原因之一,是危害青壮年人群健康和生命的最主要的危险因素,对劳动力的损失影响最为明显。政府必须尽快  相似文献   

4.
目的分析西安市2004-2013年居民伤害死亡流行病学特征,为伤害干预工作开展提供依据。方法伤害死因分类按ICD-10编码进行。计算伤害死亡率、伤害标化死亡率、潜在寿命损失年(PYLL)和平均减寿年数(AYLL)来描述伤害死亡状况。结果 2004-2013年西安市居民伤害总死亡率为41.45/10万,标化死亡率为38.14/10万,伤害死亡占全部死亡人数的7.11%。男女伤害死亡比例为2.353:1,男性伤害死亡率高于女性。居民伤害前5位死因为交通事故、意外跌落、自杀、其他意外事故和意外中毒,占伤害总死亡的88.16%。伤害死亡在全死因中位居第5位,在全死因减寿顺位中处于第2位。结论伤害死亡是西安市居民主要死亡原因之一,应针对主要死亡原因,全面系统实施人群干预措施,预防控制伤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5.
目的分析西安市2004-2013年居民伤害死亡流行病学特征,为伤害干预工作开展提供依据。方法伤害死因分类按ICD-10编码进行。计算伤害死亡率、伤害标化死亡率、潜在寿命损失年(PYLL)和平均减寿年数(AYLL)来描述伤害死亡状况。结果 2004-2013年西安市居民伤害总死亡率为41.45/10万,标化死亡率为38.14/10万,伤害死亡占全部死亡人数的7.11%。男女伤害死亡比例为2.353:1,男性伤害死亡率高于女性。居民伤害前5位死因为交通事故、意外跌落、自杀、其他意外事故和意外中毒,占伤害总死亡的88.16%。伤害死亡在全死因中位居第5位,在全死因减寿顺位中处于第2位。结论伤害死亡是西安市居民主要死亡原因之一,应针对主要死亡原因,全面系统实施人群干预措施,预防控制伤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6.
目的了解金州区居民的伤害死亡情况,为制定相关政策、评价伤害干预效果提供科学依据。方法使用卫生部指定的死因专用软件"DeathReg2005"对"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的"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中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按照国际疾病分类ICD-10进行死因分类,分析居民伤害死亡情况。结果2006-2009年金州区居民伤害死亡率为64.40/10万,标化率为46.63/10万;在全死因顺位中位居第三位,占全死因构成的8.59%;前五位伤害死因依次是交通事故、自杀、意外跌落、运输事故、其他事故;不同年龄段各类伤害的死亡水平和死亡顺位均有差异;伤害死亡是造成我区居民寿命损失的第二位原因。结论伤害是金州区居民的主要死因之一,对劳动力人口的损失影响最为明显。应针对主要的伤害原因全面系统实施人群干预措施,预防控制伤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7.
[目的]了解福建省城乡居民10年来伤害死亡的变化趋势、特点和寿命损失情况。[方法]分析福建省1998—2007年死因统计年报资料,用伤害死亡率、死因别死亡率、构成比和潜在寿命损失年描述伤害的死亡水平。[结果]1998—2007年福建省城乡居民伤害平均死亡率分别为29.67/10万和59.78/10万,均居死亡顺位第5位,总体呈下降趋势。农村死亡率是城市的2.0倍,男性死亡率高于女性。城乡居民的前3位伤害死因均为运输事故、自杀和意外跌落。城市的运输事故死亡率呈下降趋势,而农村则上升明显。城市伤害YPLL为85 453人年,占全死因YPLL的21.0%;农村居民相应为415 278人年、31.7%。[结论]伤害是我省居民的主要死因之一,对寿命损失的影响较其它疾病严重,应积极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  相似文献   

8.
目的 分析厦门市居民2002 - 2009年伤害死亡的流行病学特征,为伤害预防和控制决策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利用厦门市居民2002- 2009年死亡资料,采用国际疾病分类法(ICD-10)进行编码,计算伤害的死亡率、人群分布特征和疾病负担等指标,分析导致伤害死亡的主要原因.结果 2002 - 2009年,厦门市伤害死亡率为43.52/10万,标化死亡率为38.40/10万,居死因顺位的第5位.潜在减寿年数(potential years of life lost,PYLL)为149 531年,PYLL率为11.85‰,平均PYLL为0.012人年/人.在伤害中,交通事故死亡率15.72/10万,居第1位,其他依次是自杀(11.04/10万)、意外跌落(7.45/10万)、溺水(2.24/10万)、意外中毒(1.32/10万).少年儿童组首位伤害死因是溺水,中青年组为交通事故,老年组为意外跌落.结论 伤害已成为厦门市居民第5位死因,不同年龄段人群伤害主要死因不同,应有针对性的采取干预措施以降低其死亡率和疾病负担.  相似文献   

9.
目的了解2007—2015年盐边县居民伤害死亡特征,为盐边县制定居民伤害预防控制对策与措施提供依据。方法应用盐边县2007—2015年死因监测数据,对伤害死亡水平、死因构成及不同性别、年龄人群伤害死亡特征进行分析。结果 2007—2015年伤害粗死亡率为108.32/10万,标化死亡率为97.38/10万,居全死因顺位第2位;前5位死因为自杀、意外跌落、机动车辆交通事故、意外中毒、溺水。男性死亡率为142.44/10万,标化死亡率为134.85/10万;女性死亡率为72.25/10万,标化死亡率为61.72/10万;意外跌落和自杀分别是男、女性首位死因。不同年龄人群主要伤害死亡原因不同。结论盐边县伤害死亡率偏高,位居人群死亡原因第2位,应加强伤害的有效防制。  相似文献   

10.
1991~2004年通州市居民伤害死亡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为了解通州市居民伤害死亡水平、分布和相关危险因素,为制定预防对策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对1991~2004年通州市居民伤害死亡资料进行分析。结果:1991~2004年通州市居民伤害死亡率为56.02/10万,标化死亡率为46.68/10万,居死因顺位第五位。男性死亡率高于女性,性别比为1.63:1,男性死亡率呈上升趋势,而女性则相反。伤害的前三位死因是交通事故、自杀和溺水。结论:伤害是通州市居民主要死因之一,应加强干预措施,预防和控制伤害。  相似文献   

11.
中国人群1991~2000年伤害死亡的流行趋势和疾病负担   总被引:94,自引:5,他引:94       下载免费PDF全文
目的 了解1991~2000年中国人群伤害死亡的变化趋势、地区特点和疾病负担。方法使用全国疾病监测资料,经漏报调查结果进行调整,描述伤害的死亡水平和主要死亡原因,并计算伤害导致的平均潜在寿命损失年和潜在工作寿命损失年,以及伤害死亡、寿命损失和潜在工作寿命损失占总死亡的比例。结果 1991~2000年伤害死亡基本维持在恒定水平,经漏报率调整后10年平均伤害死亡率为66.56/10万,男性为81.41/10万,女性为51.17/10万。城市和农村人群的10年平均伤害死亡率分别为38.68/10万和74.63/10万。西部农村伤害的死亡率为81.02/10万,东、中、西部农村地区伤害死亡率之比为1:1.14:1.21。伤害是儿童和青年的主要死因,交通事故、自杀、淹溺、意外中毒、意外坠落是伤害的主要死因。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交通事故死亡率上升明显,至2000年已成为第一位死因。因伤害导致的潜在减寿年数是2132年/10万,导致的工作减寿年数为1587年/10万,分别占总死亡减寿年数的24.56%和26.51%。结论 伤害带来的疾病负担是严重的,由于“早死”,使伤害死亡带来更多的社会和经济损失,特别是交通伤害死亡率的上升应该引起更多重视,不同地区应针对本地区的重要伤害死亡谱和目标人群制订有效的控制策略。  相似文献   

12.
1991-2005年中国人群伤害死亡状况与变化趋势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 分析1991-2005年中国人群伤害死亡状况和变化趋势,为伤害干预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方法 2004-2005年数据来自于全国第3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覆盖我国内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60个疾病监测点,共调查142 660482人年.通过计算粗死亡率、潜在寿命损失年(YPLL)、潜在工作寿命损失年(WYPLL)和标化死亡率来描述伤害死亡状况,计算标化死亡率时以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作为标准人口,将每5岁作为1个年龄组进行标化;1991-2000年数据来自于全国疾病监测系统,由145个监测点组成,覆盖1000多万人口,计算不同年代伤害死因构成比,分析伤害死亡的变化趋势.结果 2004-2005年调查地区共计有伤害死亡个案87 753例,其中男性59 664例,女性28 089例;城市23 308例,农村64 445例.伤害粗死亡率为61.51/10万,占全死亡的10.10%,标化死亡率为58.45/10万,是中国人群的第4位死因;伤害的YPLL为1579.61人年/10万,伤害的WYPLL为1721.41人年/10万,占总死亡WYPLL的32.34%.男性和女性伤害粗死亡率分别为81.76/10万和40.31/10万,标化死亡率分别为79.96/10万和36.25/10万,男性死亡率约为女性的2倍.城市和农村伤害粗死亡率分别为48.66/10万和68.01/10万,标化死亡率分别为44.08/10万和66.25/10万,农村伤害死亡率约为城市的1.4倍.15~44岁人群伤害死亡率为48.94/10万(35 497/72 531 671),约占总死亡的40%,是该年龄段人群第1位的死因.2004-2005年调查地区的前5位伤害死因依次为交通事故、自杀、跌倒、溺水、中毒,死亡个案分别为29 669、18 678、10 901、7752、4857例,粗死亡率分别是20.80/10万、13.09/10万、7.64/10万、5.43/10万、3.40/10万;交通事故死亡的构成比从1991年的15.00%(1551/10 338)上升到2005年的33.79%(14 792/43 774),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自杀死亡的构成比从1991年的26.66%(2756/10 338)下降到2005年的20.46%(8955/43 774),跌倒死亡的构成比从1991年的5.15%(532/10 338)上升到2005年的12.87%(5630/43 774).结论 伤害死亡是导致中国人群早死的首要疾病,交通事故是第1位的伤害死因,与20世纪90年代相比,中国人群伤害死因谱已经发生了转变.  相似文献   

13.
目的 了解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监测点居民伤害死亡谱及疾病负担,为制定伤害预防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利用死亡率、标化死亡率、潜在寿命损失年(years of potential life lost,YPLL)指标, 分析广西居民伤害死亡谱及所致的疾病负担。结果 2014年广西疾病监测点居民伤害死亡率为45.58/10 万、标化死亡率46.45/10 万,男性伤害死亡率为女性的2.36 倍。居民伤害死因前5 位依次为道路交通事故、意外跌落、其他意外伤害、溺水、自杀及后遗症。伤害首位死因0~14岁组为溺水、15~64岁为道路交通事故、≥65岁年龄组为意外跌落。伤害死亡前5位YPLL为道路交通事故、溺水、其他意外伤害、意外跌落和意外中毒。因伤害“早死”导致的YPLL为269 651.9人年、28.59年/人。结论 伤害给广西居民带来沉重的负担,不同性别及城乡之间伤害谱不尽相同,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伤害预防控制策略和措施。  相似文献   

14.
目的 了解重庆市主城区女性居民的主要死因及分布特征,为疾病防制提供依据。方法 采用整群抽样的方法,收集女性人口和死亡资料,利用死亡率,潜在减寿年数(YPLL)等指标进行分析。结果 年均(粗)死亡率为599.72/10万,标化死亡率为382.27/10万,不同年份的死亡率呈线性上升趋势,而标化死亡率呈线性下降趋势。死亡率随年龄增长而升高,≥65岁组死亡构成比为74.5%,死亡率居前5位的依次为脑血管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心脏病和意外伤害。YPLL率居前3位的依次为恶性肿瘤,意外伤害和脑血管病。乳腺癌为恶性肿瘤死因的第7位。其它生殖系统肿瘤均位于前10位之外。结论 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慢性病及意外伤害是危害本地区女性生命健康的主要疾病,应加强健康教育和伤害防制工作。  相似文献   

15.
目的了解广东省2004-2005年居民伤害死亡模式,为伤害预防控制提供基础信息。方法采用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抽取广东省12个市县作为调查点,调查对象为2004-2005年调查点户籍人口中的所有伤害死亡病例。使用伤害死亡率描述不同类别伤害的死亡水平,估计伤害导致的平均潜在寿命损失年,以及伤害死亡、寿命损失和潜在工作寿命损失占总死亡的比例。结果2004-2005年12个调查点共有7721例伤害死亡病例,其中男性4950例,女性2771例,城市1795例,农村5926例。全人群伤害死亡率为50.8/10万(标化率为47.8/10万),其中农村为55.2/10万(标化率为52.7/10万),城市为40.0/10万(标化率为37.9/10万);男性伤害死亡率(64.0/10万,标化率为61.6/10万)高于女性(37.0/10万,标化率为33.5/10万)(P〈0.01)。伤害是居民死亡的第4位原因,占全部死亡的7.7%(7721,,99919);无论城乡、男女,5~39岁人群伤害死亡占总死亡的比例最高,伤害是该年龄组的第1位死因。有意伤害和无意伤害死亡的比例分别为20.0%(1544/7721)和78.6%(6072/7721),农村15~59岁女性有意伤害死亡的比例最高,达到31.9%(408/1280)。死亡率位于前5位的伤害分别是交通伤害(21.3/10万)、自杀(8.8/10万)、意外跌倒(6.5/10万)、意外溺水(5.6/10万)、意外中毒(2.6/10万);0—14岁人群导致死亡的主要伤害是意外溺水占伤害死亡的54.7%(350/640),15—59岁人群导致死亡的伤害主要是意外交通事故占伤害死亡的51.3%(2308/4506),60岁及以上老年人导致死亡的伤害主要是意外交通事故、意外跌倒、自杀,分别占伤害死亡的31.0%(796/2576)、28.7%(746/2576)、21.2%(545/2576)。全省每年伤害死亡导致的潜在寿命损失年(YPLL)估计为116万人年,占全死因YPLL的35.6%,去除伤害死因后,期望寿命将增加1.28岁。结论交通伤害是广东省人群伤害的首位死因,伤害造成的社会经济损失较严重。必须加强广东省居民伤害的预防和控制。  相似文献   

16.
目的 了解广东省2004-2005年居民伤害死亡模式,为伤害预防控制提供基础信息.方法 采用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抽取广东省12个市县作为调查点,调查对象为2004-2005年调查点户籍人口中的所有伤害死亡病例.使用伤害死亡率描述不同类别伤害的死亡水平,估计伤害导致的平均潜在寿命损失年,以及伤害死亡、寿命损失和潜在工作寿...  相似文献   

17.
石平 《疾病控制杂志》2008,12(2):144-146
目的分析无锡市城乡居民伤害的死亡状况和潜在寿命损失,为采取干预措施提供基础依据。方法用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对2001~2005年伤害的死亡监测资料进行分析。结果5a伤害平均死亡率为63.43/10万,在死因顺位中排第4位;按潜在寿命损失年(PYLL)排位,伤害从第4位跃居为第2位,总PYLL为38140,PYLL‰为12.36人年。居民伤害死亡的前4位死因是交通运输事故(包括机动车辆交通事故和机动车以外运输事故),跌落、自杀、淹溺;1~14岁组儿童主要以淹溺为主,占该组死亡总数的52.75%;15~54岁组死因顺位均以交通运输事故、自杀为主,分别占该组死亡总数的59.07%、51.33%;5.5岁~以跌落、交通运输事故为主,分别占31.21%、25.96%。结论伤害是无锡市居民的主要死亡原因之一,是危害青壮年人群健康和生命的最主要危险因素,对劳动力的损失影响最明显。政府必须尽快把伤害纳入疾病预防控制规划,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干预。  相似文献   

18.
目的 分析湖北省麻城市1974-2008年伤害死亡长期变化趋势、分布特点和疾病负担.方法 利用麻城市自1974年起建立的四级报告网络系统,对历年伤害死亡资料进行审核和整理,描述35年来伤害的死亡水平和主要死亡原因,并计算伤害导致的去死因期望寿命和潜在寿命损失年,以及伤害死亡和寿命损失占总死亡的比例.结果 麻城市35年伤害死亡率为62.64/10万至154.97/10万,其中男性为69.16/10万~163.86/10万,女性为55.34/10万~157.35/10万,男性高于女性.婴儿组的年平均伤害死亡率最高,达770.13/10万.伤害死亡率的地形分布以丘陵地区最高(37.03/10万),山区次之(33.66/10万),平原地区较低(31.43/10万).伤害死亡的前五位死因为自杀、淹溺、意外窒息、交通事故、意外跌落,共占伤害总死亡的84.26%,其中以自杀为最高,占伤害总死亡48.14%.伤害是儿童和青年的主要死因,在15~29岁年龄段伤害死亡占全死因比例最高,男性和女性分别为59.38%和62.26%.去伤害死亡期望寿命逐年提高,因伤害导致的潜在寿命损失年逐年下降.结论 麻城市伤害死亡率近10年虽有明显下降趋势,但仍处于较高水平;伤害主要死亡原因变化不大,各年段、年龄、性别、地形分布均以自杀为主,近年来交通事故的死亡率明显上升.  相似文献   

19.
目的:研究慈溪市居民伤害死亡情况及伤害对居民健康的危害程度。方法:资料来源于居民病伤死亡报告系统,采用国际疾病分类法(ICD-10)进行编码。通过统计学方法对2008-2010年慈溪市居民伤害死亡进行流行病学分析,并计算潜在寿命损失年数(PYLL)。结果:2008-2010年慈溪市居民伤害粗死亡率为48.14/10万,标化死亡率为56.69/10万,占全部死亡人数的7.40%。伤害死亡在全死因中位居第4位,在PYLL顺位中居第2位。居民伤害前5位死因为交通事故、溺亡、意外跌落、其他意外事故和有害效应、自杀,占伤害死亡的92.16%。结论:伤害死亡是慈溪市居民主要死亡原因之一。应针对主要死亡原因,全面系统实施人群干预措施,预防控制伤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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