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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养生》2014,(2):3-3
日前,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梁万年在接受中央媒体集中采访时说,对311个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试点县的初步综合评估结果显示,试点县基本取消了15%的药品加成。此外,陕西、安徽、浙江、青海在全省推开该举措。据梁万年介绍,2013年8月6日至9月13日,国务院医改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国家选取的18个省(区、市)的311个试点县进行了综合评估。三种补偿模式保障药品零加成初步评估结果显示,在取消15%的药品加成后,各地对县级医院减少的收入采取3种补偿模式:通过增加财政投入予以补偿,如陕西省、青海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予以补偿,如浙江省调整诊疗费用,限定调价总量不超过药品差价的90%,医院自行消化减少收入的10%,政府财政承担兜底责任;多数省份采取的则是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增加财政投入"双管齐下"的补偿方式,如安徽省规定政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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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对陕西省不同地区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后的影响进行分析,对医疗服务价格变动补偿进行预测,为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政策提供参考依据.方法:通过计算医疗机构的药品加成收入,运用敏感性分析的方法对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后的收支结余进行分析,同时从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的补偿角度进行了预测.结果:基本药物加成收入取消后对医疗机构总收入影响不大,同时如果财政补助不变,依靠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办法保证现有收入调整的幅度也不大.结论:基本药物“零差率”政策的实施对不同地区的影响不同,在对医疗机构进行补偿时可以借机改变医疗服务价格的不合理的现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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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加成政策自1954年开始在全国医院实施,至2009年提出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对湖北省20个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2012年6月之前的基本情况和改革进展进行了调查和评估,并对2012年取消药品加成后试点医院药品收入损失进行测算.在调研、评估和学术研究的基础上,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为主和以政府补偿为辅的原则,制定湖北省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提出弥补试点医院因为取消药品加成后收入缺口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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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公立医院取消以药补医后应得到合理的补偿。从分析影响医院经济收益的因素入手,对县级公立医院取消以药补医后的补偿机制进行探究,认为应建立以下补偿机制:政府直接补偿医院收入减少的20%,同时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动的价值,降低仪器设备检查等收费,使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提高10%,补偿医院收入减少的另8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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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研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实施前后运行指标变化情况。方法:利用倍差法研究医院总收入、总支出、医疗服务收入、药品收入、次均住院费用和次均门诊费用的变化情况;利用面板数据的回归分析研究各因素对以上指标的影响程度。结果:县级医院综合改革通过取消试点医院的药品加成和非试点医院药品加成严格控制在15%以内的措施,有效控制了县级公立医院的药品收入,医院总收入增长幅度有所放缓;次均门诊费用和次均住院费用增长有所放缓。结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运行平稳,没有出现因取消药品加成造成的收入减少而转嫁给医疗服务收费的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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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县级医院补偿问题。方法:利用县级医院科室成本核算数据,分析收支构成和结余情况。结果:县级医院医疗收入绝大部分来源于药品收入和检查化验收入,药品零加成销售后使药品亏损,检查化验科室普遍盈余较高。结论:药品零加成销售亏损不应由医院医疗业务收益来补贴,否则会导致"以医补药";强化县级医院自身补偿,医疗业务收入是县级医院补偿的主要渠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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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如何建立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补偿模式,对构建公立医院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提出建议。方法 :取消药品加成后出现7 276万元的损失,通过财政直接补偿,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医疗保险,以及集财政、医保和医疗价格下的综合补偿方式进行测算模拟。结果:单一的补偿模式都存在一定的不足,而综合补偿模式能抵消单一补偿模式产生的缺陷,可以建立医疗机构主动合理控制药品费用的长效机制,在保证医院正常运行的基础上,最终让患者得益。结论 :配合综合补偿模式,需要政府进一步加大投入,转换机制;建立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做到区域内药品统一配送;要实行成本核算,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机制;加强区域内公立医院用药行为的管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