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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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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强病案管理的法律意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卫生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新的《条例》的实施对促进医学科学发展、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也对临床医务人员和病案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 ,医疗机构与病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不断出现 ,为更好地保护医患双方的权益 ,强化病案管理的法律意识显得尤为重要。1 病案管理的法律责任病案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属国家所有 ,由医疗单位负责集中管理 ,各医疗单位的病案管理依法受到保护和制约。病案管理的法律责…  相似文献   

2.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简称《条例》)是我国规范医疗服务行业,妥善处理医疗事故,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的重要法规。《条例》强调医疗事故重在预防,扩大了医疗事故的内涵,加大了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责任。《条例》的实施对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新的要求。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要主动应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医患关系紧张、患者维权意识增强、医疗环境复杂的局面,培养高质、强能、实用、依法行医的卫生技术人才。  相似文献   

3.
医疗事故处理应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对此,社会各界一直很关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公布后,医患双方都迫切希望了解条例的相关内容。为了帮助医患双方更好地理解条例,准确把握和运用条例中规定的原则和法律制度,条例起草小组编写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释义》一书。该书的作者是直接参加条例起草的同志,对条例的起草背景和立法原意比较了解。《卫生与法》版自本期起从《释义》中选择医方、患方关注的问题摘编一二,供大家参考。1什么才是医疗事故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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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案学法     
1学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h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①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②导致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③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  相似文献   

5.
随着医疗纠纷的逐年上升 ,如何科学、公正、快捷、节省地解决医疗纠纷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一大热点。目前 ,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主要有三种方式 :一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 ;二是卫生行政部门调节解决 ;三是人民法院受理解决。三种方式对于解决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规范医疗市场、保障医疗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 ,从多年实践看 ,这三种处理医患纠纷的模式既有长处 ,也有许多不足。如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虽然方便、节省 ,但往往因缺乏患方信任 ,容易造成协商破裂 ,或即使协商成功 ,患方也很容易反悔 ,又走上行政处理和诉讼的道路 ,效果较差。行政调解有着克服了法院审案人员没有专业知识的局限性、同时也为当事人节省开支的优越性 ,但是 ,由于人们心目中存在的卫生行政部门与医院是“父子”关系的观念 ,从患方的角度考虑 ,总认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有行政保护的担忧 ,对其公正性存在顾虑。同时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 ,卫生行政部门在医疗纠纷处理中仅仅充当调解员角色 ,其调解结果法律效力很低 ,最终也容易使医患双方走进司法诉讼阶段。司法诉讼解决医疗纠纷是近年来被认为是社会普遍接受的解决医疗纠纷的最后手段 ,是公平、正义的...  相似文献   

6.
为了加强对病案首页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管理,保证医疗质量,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并满足卫生行政部门统计和医院本身统计的需求,卫生  相似文献   

7.
咸少桢  朱炎苗 《上海医学》2005,28(4):352-354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的依据,也是法院作为判案的重要证据,因此关系到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认真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答辩并进行核实;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由此可见,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答辩是专家鉴定组作出鉴定结论的重要程序,也是法律赋予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以下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中医方陈述和答辩的相关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8.
医疗事故鉴定是医患纠纷处理的重要证据,对医患双方的利益都至关重要.现行医疗事故鉴定制度关于鉴定的提起规定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但由于医患双方很难取得一致意见,而使得鉴定变得十分困难;同时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争议进行医疗事故的判定,通过对初次鉴定的审查以决定是否进一步鉴定的规定,有明显的行政权干涉民事权的倾向;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作为医学依据同样应当受到司法审查,而医学会的鉴定行为缘其关乎医患双方的切身利益,同样应当受到相应的监督.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就有关问题尽早作出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 ,医疗纠纷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在处理医疗纠纷中 ,如何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已经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之一。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于 2 0 0 2年 9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中医疗纠纷诉讼施行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已于 2 0 0 2年 4月 1日起施行 ,这两个法规对我国正确处理医疗纠纷 ,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维护医疗秩序 ,保障医疗安全将起重要作用。1 实施举证责任倒置有利于公平公正地解决医疗纠纷《规定》中第四条第八款指出 :“因医疗…  相似文献   

10.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自2002年9月1日实施以来,对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因此,如何作好医疗安全工作,目前已成为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领导十分关注的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对94起在施行《医疗事故处理方法》期间的医疗纠纷进行分析,找出发生原因,从而提出防范对策,以供医院管理者参考。  相似文献   

11.
髓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利益调整,内外环境、群众需求都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人们的经济意识、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观念不断增强,护理纠纷呈上升趋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出台,使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增强护理人员法律意识,规范护理行为,防范医疗事故发生,成为摆在护理人员面前又一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2.
在较长时间内,我国没有颁布有关医疗事故的统一法规,各地的做法不一,使这一涉及医患双方利益的问题无法可依。针对这种情况,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障病员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国务院于1987年6月29日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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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国家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以及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患者在医疗服务中依法维权的意识日益增强。尤其是2002年9月1日起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它是我国处理医疗事故,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的重要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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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内医患矛盾日益尖锐。因医疗纠纷伤害医务人员、打砸医院财产、设施,妨碍正常医疗秩序的恶性医疗纠纷事件时有发生。2002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了处理医疗纠纷有三种途径:医患双方协商、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和诉讼。卫生行政部门作为主管医疗卫生事业的部门,对医疗纠纷的干预、调解力度以及调解效果收效甚微。本文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医疗纠纷调解工作调解不理想的原因进行探析,对如何完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机制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5.
陈建辉 《海南医学》2003,14(1):78-79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经 2 0 0 2年 2月 2 0日国务院第 5 5次常务会议通过 ,于 2 0 0 2年 9月 1日起施行。 1987年国务院曾经颁布了《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 ,对医疗纠纷的处理、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办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为了保证科学、公正地处理医疗事故 ,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保障医疗安全和社会稳定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在总结《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 ,制定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施行是我国医疗卫生工作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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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是医院的生命。病历质量全面体现了医疗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的高低,同时也是对患者进行医疗活动的真实记录,特别是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为病历赋予了新的内涵。病历作为处理医疗事故的法律依据,它为医患双方提供了法律保护和举证依据。因此提高病历质量对维护医患双方利益是必不可少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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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医疗纠纷愈演愈烈,医疗索赔也越涨越高,患者和家属的过度维权已经成为医院生存发展的难题之一.成因:患者及家属对医疗期望值过高;医疗服务不到位;媒体对医疗的报道有失偏颇.危害:其主要危害有影响社会及家庭的安定;加重了卫生行政部门及医院管理部门的工作量;干扰正常的医疗秩序;增加了医疗单位的经济负担;损害医院合法经济权益;加重医务人员的心理压力;影响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在社会上的声誉和形象,加重了人民法院的审判难度和工作负担等.防范与对策:(1)加强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是杜绝医疗纠纷的根本保证.(2)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医患沟通.(3)换位思考,取得谅解.(4)尊重事实,依法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5)寻求法律帮助是重要的途径.  相似文献   

18.
加强管理提高质量依法做好医疗事故处理工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介绍了山东省卫生厅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采取了三项具体措施,妥善处理医疗事故争议,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保障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和群众就医安全.  相似文献   

19.
蔡葳 《中国病案》2003,4(5):30-30
病案是医疗事故鉴定最重要的法律依据,也是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必要凭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明确规定:患者有权复印和复制病历有关内容。医疗机构有义务提供复印或复制服务并加盖证明印记。这充分说明了病历不仅是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也是医疗纠纷处理的重要原始法律依据。因此,新形势要求病案管理必须更新理念,从传统的管理上升到法制化管理,由规章制度管理转变为法律监督管理。自觉保护病案的原始性、真实性和可靠性,以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规范病案管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20.
目的要求医疗工作者加强《条例》学习,准确理解掌握《条例》,从而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提高医疗质量,有效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方法通过学习,准确把握《条例》,严格遵守《条例》,为营造良好的行医环境做贡献。结果《条例》针对新形势下科学、公正处理医疗事故的要求,明确了卫生行政部门在医疗事故处理工作中的职责,将行政处理与司法程序严格区分开来,有利于及时、妥善处理医疗事故,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结论在处理医疗事故时,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确保《条例》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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