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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注销以下17家《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换证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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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注销以下8家《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换证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详见附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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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市场秩序,加强对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书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决定依法注销北京汇文源美科贸有限责任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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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市场秩序,加强对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决定依法注销北京尚品之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英维利斯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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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以下简称《GSP认证证书》)的监督管理,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程序。第二条山东省辖区内依法持有《GSP认证证书》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持证单位)申请变更《GSP认证证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GSP认证证书》,适用本程序。第三条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证书》的变更,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转报;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GSP认证证书》的变更,由市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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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药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已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山东省药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暂行)》同时废止。山东省药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日常监督检查行为,提高行政检查效能,维护被检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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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 药品经营许可证 换发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及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药品经营许可证 换发工作、药品经营企业申请换发 药品经营许可证 (以下简称换证),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药品经营许可证 (批发)的换发工作,由设区的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转报,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药品经营许可证 (零售,含零售连锁,下同)的换发工作,由企业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转报,设区的市药品监督管理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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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山东省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环节的管理,防止医疗用毒性药品流失造成社会重大影响和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行政许可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3号)、《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26号)、《关于切实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监管的通知》(国药监安[2002]368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疗用毒性药品(以下简称毒性药品),是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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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便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9]75号)和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药监市[2009]89号)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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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市场秩序,加强对《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决定依法注销北京高吉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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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并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6号令)第25条规定的监督检查程序,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跟踪检查、GSP专项检查、日常检查,行政检查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现将行政检查不合格和限期整改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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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市场秩序,加强对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决定依法注销北京博晟时代科技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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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并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6号令)第25条规定的监督检查程序。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跟踪检查、GSP专项检查、日常检查。行政检查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现将行政检查不合格和限期整改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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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市场秩序,加强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决定依法注销北京众邦裕民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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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市场秩序,加强对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决定依法注销北京中科执信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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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保证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购销及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当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质量负责。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适应现代药品流通发展方向,进行改革和创新。第四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鼓励个人和组织对药品流通实施社会监督。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有权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和控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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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市场秩序,加强对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决定依法注销北京兴科华唐商贸有限公司等6家《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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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药品GMP)认证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主管山东省行政区域内药品GMP认证工作。负责全省范围内除注射剂、放射性药品、国家局规定的生物制品之外的生产企业的药品GMP认证工作;负责全省药品GMP跟踪检查和日常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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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制剂的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制剂的申报与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医疗机构制剂的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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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 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药品批发、零售(含连锁)企业 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和登记事项的变更。第三条 药品经营许可证 许可事项变更,是指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的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 登记事项变更,是指上述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变更。第四条 药品经营许可证 (批发)许可事项的变更,由市级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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