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如ICU医生发现潜在器官捐献暂,应通知哪个人体器官获取组织(下称“OPO”)”4个月前,在深圳召开的首届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国际会议上,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研究中心主任王海波,对ICU医生的分配器官权力和OPO的服务范围提出疑问。  相似文献   

2.
OPO联盟最主要的任务是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OPO行业准入标准和技术规范。“为了使中国的器官捐献移植体系日渐符合全世界普遍接受的伦理学准则,也为了给广大百姓提供高质量的器官移植服务,我们必须用中国的办法解决中国的问题,建立一个基于中国文化和道德次序的体系。”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医院协会会长黄洁夫在2014年3月20日中国医院协会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联盟(下称“OPO联盟”)成立大会上发言,并向与会者介绍了中国器官捐献移植体系建设的原则、组织框架和下一步的发展主线。  相似文献   

3.
2013年2月5日,六岁的小唐因交通意外不治身亡.他逝世后,由他的家属决定,将其肝脏和两个肾脏捐出.而这三个人体器官则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COTRS)分配到了三家不同的移植医院,并拯救了三个年轻的生命. "亲爱的小朋友,希望你能带着这份爱心得以健康成长,同时也希望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去帮助有需要的人."小唐的父亲在决定捐献后,嘱咐医生将此亲笔信转交给三位器官接受者. 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的设计者、香港大学研究主任王海波,正是借用这个真实的案例,详述了COTRS的应用以及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在器官获取与分配过程中的职责.  相似文献   

4.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中山大学、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联合主办的“中国OPO联盟大会暨国际器官捐献广州论坛”将于2015年8月21-23日在广州召开。会议将就我国新形势下器官捐献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器官捐献与移植统计数据分析、OPO建设与协调员培训、多中心器官捐献研究以及器官捐献关键临床问题与解决方案等一系列议题展开讨论。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会长陈竺院士和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黄洁夫教授将莅临本次大会并作重要讲话,世界卫生组织(WHO)与全球器官移植领域均有重要专家出席大会。  相似文献   

5.
《实用医技杂志》2021,(3):F0004-F0004
山西省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服务中心于2018年8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经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为非营利性独立法人医疗机构,是山西省唯一合法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简称为“OPO”。该中心由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并在山西省红十字会的大力支持下,山西率先在全国成立了省级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即OPO组织,并建立了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委员会会议统一获取、统一分配、统一救助的良好局面,开创全国先河,为及时挽救更多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提供了服务和保障。  相似文献   

6.
<正>山西省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服务中心于2018年8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经原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晋卫医发[2018]52号>文件批准为山西省唯一合法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简称为"山西省OPO"。由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该中心为非盈利性独立法人机构。山西省OPO依据国家《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依法依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获取及分配的相关工作,包括人体器官捐献政策宣传;潜在捐献者医学评估;与捐献人或其近亲属签订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  相似文献   

7.
<正>山西省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服务中心于2018年8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经原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晋卫医发[2018] 52号>文件批准为山西省唯一合法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简称为"山西省OPO"。由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该中心为非盈利性独立法人机构。山西省OPO依据国家《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依法依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获取及分配的相关工作,包括人体器官捐献政策宣传;潜在捐献者医学评估;与捐献人或其近亲属签订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  相似文献   

8.
动员全社会参与捐献,建设OPO联盟,顶层设计呈现新动向。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中国每年约有30万人需要器官移植,但只有约l万人能够完成移植,其主要原因是器官捐献的严重不足。2014年3月19-2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扶轮社3450地区和中国医院协会共同举办了“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网启动仪式暨2014器官捐献国际合作论坛”和“中国医院协会OPO联盟成立大会”,旨在联手推动中国内地的器官捐献移植工作,逐步探索出适合中国的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模式。  相似文献   

9.
<正>山西省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服务中心于2018年8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经原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晋卫医发[2018]52号>文件批准为山西省唯一合法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简称为"山西省OPO"。由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该中心为非盈利性独立法人机构。山西省OPO依据国家《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依法依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获取及分配的相关工作,包括人体器官捐献政策宣传;潜在捐献者医学评估;与捐献人或其近亲属签订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  相似文献   

10.
<正>山西省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服务中心于2018年8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经原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晋卫医发[2018] 52号>文件批准为山西省唯一合法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简称为"山西省OPO"。由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该中心为非盈利性独立法人机构。山西省OPO依据国家《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依法依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获取及分配的相关工作,包括人体器官捐献政策宣传;潜在捐献者医学评估;与捐献人或其近亲属签订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  相似文献   

11.
<正>山西省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服务中心于2018年8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经原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晋卫医发[2018] 52号>文件批准为山西省唯一合法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简称为"山西省OPO"。由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该中心为非盈利性独立法人机构。山西省OPO依据国家《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依法依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获取及分配的相关工作,包括人体器官捐献政策宣传;潜在捐献者医学评估;与捐献人或其近亲属签订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  相似文献   

12.
专访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院长、器官移植中心学科带头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委员何晓顺《中国医院院长》:现阶段,中国的移植医院与OPO之间的关系如何?OPO联盟成立对今后器官获取工作的开展有何意义?何晓顺:中国的OPO属于医院的一部分,由移植医生和护士、ICU医务人员和急诊医务人员、相关伦理专家以及协调员和交通运输人员等组成。由于中国的器官捐献获取量并不大,很多地区的移植工作仍是空白状态。  相似文献   

13.
《中国医院》2014,(4):27-27
新华社广州3月20日电(记者吕诺、吴俊)中国医院协会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联盟(中国医院协会OPO联盟)20日成立,联盟主席黄洁夫说,联盟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的器官获取组织有了行业管理组织,有利于统一管理和行业自律。 据黄洁夫介绍,目前我国仅有169家具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远远不能满足患者的需求。 为贯彻落实《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积极推进我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体系建设,国家卫生计生委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决定成立中国医院协会OPO联盟。联盟受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指导,隶属于中国医院协会。联盟主席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医院协会会长黄洁夫;副主席为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局长王羽和中国医院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洪山。联盟设立秘书处作为常设办事机构。  相似文献   

14.
重症监护病房(ICU)作为医院危重病人抢救中心,是潜在捐献器官人群的聚集地。本文通过阐述ICU器官捐献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提出ICU器官捐献与获取过程中应遵循不伤害、死后捐献、知情同意、唯一性、保密性的基本伦理原则,并提出加快法律建设以规范ICU器官捐献与获取、加强ICU与器官获取组织(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OPO)合作以及时发现潜在捐献者、统一ICU潜在器官捐献者的入选标准、完善ICU器官捐献与获取伦理审查、加强经费监管与审查、建立人道主义救助体系等措施。  相似文献   

15.
<正>山西省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服务中心于2018年8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经原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晋卫医发[2018] 52号>文件批准为山西省唯一合法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简称为"山西省OPO"。由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该中心为非盈利性独立法人机构。山西省OPO依据国家《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依法依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获取及分配的相关工作,包括人体  相似文献   

16.
目前,我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与获取存在器官捐献宣传工作不力,器官移植伦理审查不完善,器官捐献与获取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等问题。提出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与获取应坚持自主自愿、知情同意、尊重生命、无偿捐献的基本原则,并提出加大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的宣传力度、建立符合伦理的公民逝世后捐献与获取流程、切实加强伦理监管、建立健全器官获取组织(OPO)的组织架构及管理规范、创建供体补偿机制等措施。  相似文献   

17.
祁洪刚  姚许平 《现代实用医学》2014,26(10):1198-1199
器官移植被称为21世纪的"医学之巅",已成为挽救终末期器官功能衰竭患者生命的最佳方法。全世界普遍存在器官短缺的矛盾,由于我国器官捐献体系尚不完善,器官短缺问题显得格外突出。器官获取组织(OPO)是指专门为器官获取而成立的独立于医院的移植团队,负责人体器官的医学评估、数据收集以及器官获取、分配、运输及与移植医院的交接等工作。国外经验证明,在捐献体系尚不完善,供体严重短缺的情况下,专业的区域性OPO是提高器官捐献率最好的模式。  相似文献   

18.
目的:分析国内器官获取组织(OPO)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快国内器官获取组织建设的意见。方法:运用综摄法分析国内OPO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促进OPO发展对策。结果:当前OPO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公益性质不强、组织发展不平衡、成员结构不合理、教育培训不系统、监管机制不健全。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策:突显公益性、加大宣传教育、规范运行流程、加大培训力度、构建服务网络。结论:科学有效地制定OPO组织框架和法律法规,是促进国内器官捐献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19.
<正>山西省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服务中心于2018年8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经原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晋卫医发[2018] 52号>文件批准为山西省唯一合法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简称为"山西省OPO"。由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该中心为非盈利性独立法人机构。山西省OPO依据国家《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  相似文献   

20.
<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的有关规定》(简称规定)精神,进一步全面推进我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体系建设,2016年3月1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组织召开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National Organ Donation and Transplantation Committee,下称NODTC)工作会议,决定在中国医院协会(Chinese Hospital Association,下称CHA)成立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工作委员会(下称工作委员会),积极推进中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China Donation after Citizen’s Death,下称CDCD),实现我国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