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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这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在发展生命科学的过程中 ,一些伦理问题已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近年来 ,生命科学得到了巨大发展 ,与此同时 ,生命科学发展带来的伦理问题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江泽民同志对生命科技伦理问题作过深刻的阐述 ,学习和研究江泽民同志生命科技伦理的论述 ,对于促进我国生命科学乃至整个卫生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通过学习 ,我们认为特别要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1 客观、公正地评价生命科技的作用 ,重视生命科技伦理问题2 0世纪以来 ,人类在生命科学方面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极大地提高了人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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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河北省第一届医学伦理学术会议于1991年元月6日至8日在廊坊召开。这次会议共收到论文44篇,其中参加会议交流的论文36篇,论文从不同的侧面探讨了医学伦理方面的有关问题,特别是对当前医德医风建设、城乡医疗差别带来的医学伦理问题、健康道德等进行了广泛地学术交流。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河北省医学伦理学术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会后,成立了河北省医学伦理学会筹备委员会,准备在适当的时机成立河北省医学伦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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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世界 5 6 0余名代表参加的第五次国际生命伦理学术会议于 2 0 0 0年 9月 2 1日至 2 4日在英国伦敦召开。我国学者邱仁宗、王延光、李本富、伍天章、瞿攸梅、柯斌铮等参加了会议。这次会议组织严密 ,代表性广泛、主题突出、学术气氛浓厚。出席会议的代表 ,除大会组织委员会指定在主会场、分会场大会作专题发言外 ,还均以论文发言和论文展示方式发言进行学术交流。这次会议主题为 :1 生命伦理与公共政策 ;2 全球保健资源方配 ;3 世界文化氛围的医学伦理研究 ;4 后基因组时代的遗传学等。2 1日 ,由国际生命伦理学主席作生命伦理与公共卫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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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社会和生命科学事务亚太地区负责人Darryl Macer教授应邀于11月初来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及中国医学伦理学编辑部进行学术访问,并在医学院多功能厅做了有关世界生命伦理学发展展望的学术报告。Macer教授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资深官员,已有170余篇论文和多部专著出版。他在报告中就生命伦理学的定义、向善的道德原则、对于科技发展的支持作用、科技的道德规范评价、人类基因组宣言、生命伦理教育的目标等进行了介绍与阐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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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伦理学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中国后,就引发学界的关注,并逐渐成为伦理学研究领域的一个热点话题。当前,生命科学和医学愈来愈发达,高新技术不断涌现,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伦理学问题,困扰着学界。因此,我们需要呼唤生命伦理。从内在自生和外部调控两方面讨论生命伦理,认为生命伦理的发展有深厚的内在根由;科技与伦理是相伴而生的。在我国生命伦理学的舞台上,《中国医学伦理学》发展的30年间已占据一个重要地位,扮演着一个重要角色,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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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海市医学伦理学会、中国生命关怀协会、上海市社区卫生协会等机构举办的“临终关怀(舒缓疗护)伦理与实践国际研讨会”于2014年4月24~ 25日在上海召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生命伦理委员会前副主席Dr.Bagheri、前世界卫生组织副总干事胡庆澧教授发起并组织了这次会议,来自国际国内的专家、学者、一线医务工作者共四百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围绕着临终关怀(舒缓疗护)及无效医疗在全球的现状及面对的伦理挑战,以及临终关怀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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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16年)第七条规定,未设立伦理委员会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开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2022年3月发布的《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明确,不具备设立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条件的单位,应委托其他单位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开展审查。《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23年)第十四条提出,机构开展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未设立伦理委员会或者伦理委员会无法胜任审查需要的,可以书面方式委托有能力的伦理委员会或区域伦理委员会开展伦理审查。中国大部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已设立伦理委员会,大部分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设立伦理委员会,缺乏保障研究参与者安全和权益的工作体系,难以实施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目前,存在一些不具备设立伦理委员会条件的研究机构需要将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项目委托给其他机构实施伦理审查的需求。委托审查仍处于探索阶段,尚无相关规范,贸然实施的委托审查可能无法达到有效保护研究参与者安全和权益的目标,甚至引发法律纠纷。在专题讨论的基础上,参考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伦理准则以及国内一些机构的伦理委员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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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辛 《中山大学学报(医学科学版)》2004,(1)
中国科学院副院长陈竺院士日前在上海举行的学术专著《生命伦理学》首发式和学术报告会上指出,生命伦理极其重要,我国生命科学工作者和医务卫生工作者都要关心和重视生命伦理问题。目前,特别要开展一些密切结合实际的调查研究,为制订政策和立法提供参考。陈竺院士认为,许多研究课题立项前必须要经过伦理评估,研究和试验过程中要接受伦理监督,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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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研究杂志》2005,(2)
2005年1月15日第三届北京生命科学领域联合年会在中关村生物医药园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的主题是“生命、健康与带来医药科学”。会议邀请了包括中国医学科学院刘德培、张伯勤院士在内的9位知名专家以及7位在本领域有突出业绩的青年学者到会演讲。来自京区各大研究院所、高校和医院、企业的科研工作者8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不但给科学家创造了一个相互交流、相互合作的良好氛围,为青年科技工作者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研究成果的舞台。同时,也让政府有关部门了解到科技工作的进展、苗头,为把握支持方向和力度等提供有意义的参考。北京生命科学领域联合年会的召开,无疑将进一步促进北京地区的学术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活跃北京地区的学术氛围,进一步推动生命科学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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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的出台,回应了科学技术、社会和伦理发展引发的伦理审查新问题,以及法律法规对伦理审查的要求,适应了科技创新研究投入持续加大和生物技术发展的趋势,扩展了伦理审查制度适用机构和研究类型。面对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是负责任研究与创新的保障形式之一。因此,要建立并完善伦理审查制度,落实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的“主体责任”,开展分类分层次的生命伦理教育,增强科研人员、研究管理人员和学生的负责任研究与创新的意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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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伦理审查,是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开展的必要条件和前提条件。目前部分医疗卫生机构没有伦理审查能力或者审查能力不足。伦理审查能力的欠缺和不足,成为制约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开展的瓶颈。《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等文件提出,机构可以书面委托有能力的机构伦理审查委员会或者区域伦理审查委员会开展伦理审查。委托审查为需要开展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但是未设立伦理(审查)委员会或者伦理(审查)委员会无法胜任审查的机构,提供了可行的解决途径。开展委托审查需要委托人和受托人正式达成委托。《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伦理审查委员会未接受正式委托为其他机构出具伦理审查意见的,将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有关机构和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和处分。签署委托审查合同,实施合法合规的委托审查,才能更有效地保护受托人和委托人的权益,保护研究参与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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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生命伦理学之路——纪念中国生命伦理学发展30周年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从1979年广州会议开始,生命伦理学在中国已经有了30余年的历史.从以下几方面总结了30余年的历史经验,即生命伦理学探究中放风筝与骑单车这两种模型或进路的争论;生命伦理学的基本要素,即鉴定伦理问题,进行伦理学探究,将探究结果转化为政策,实现关怀人的生命、健康和权利,善待动物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目的以及在我们活动中保持独立性和自主性等有关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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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世容 《中华医学信息导报》1996,(23)
由广东省人事厅与中山医科大学联合举办的首届全国生命科学博士后学术研讨会,1996年10月10~12日在中山医科大学举行。来自全国各重点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科研机构的50多名生命科学专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出席了会议。中山大学生命科学院李宝健教授和中山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研究所所长侯灿敦授,在会上分别作了“当代生命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