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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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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了解安徽省农村居民饮酒行为特征及酒后驾驶行为影响因素,为开展农村居民合理饮酒及道路交通安全健康教育方法和策略的制定提供参考依据。方法采取多阶段随机抽样的方法,对安徽省4个县的1,070名有饮酒行为的农村居民进行问卷调查。结果调查对象饮酒率为57.1%,其中每天饮酒的为29.8%,经常饮酒的为27.3%,饮酒率在性别、年龄和文化程度上有显著性差异。有害饮酒率为78.19%,男、女有害饮酒率分别为58.3%~85.19%、45.45%~96.03%,仅在饮用商业白酒时,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农村居民酒驾率为47.62%,酒后机动车驾驶率为22.43%,酒后驾驶行为在性别、年龄和文化程度上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1)。结论安徽省农村居民饮酒率高,有害饮酒行为及酒后驾驶行为流行程度严重,建议加强综合干预措施,加强农村饮酒有害健康的行为干预,减少因有害饮酒行为导致的社会和健康问题。  相似文献   

2.
目的了解农村居民酒后驾驶行为的认知情况及影响因素,为进一步制定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采用个人深入访谈法对保定市2个县、邢台市2个县及保定市城乡结合部18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共45人进行半结构式访谈。结果访谈对象对酒后驾驶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传统民俗及经济发展迅速是导致饮酒率高和酒驾率高的重要社会影响因素;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监管力度不足;农村地区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不到位。结论农村居民交通安全意识普遍淡薄,酒后驾驶行为严重。建议针对不同地域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工作。  相似文献   

3.
目的了解镇江市丹徒区综合干预酒后驾驶效果。方法采用路边随机拦截呼气酒精测试及问卷调查的方式,分别在干预前后调查驾驶员,比较酒驾率的变化。结果基线调查的2014年,调查1 322名驾驶员中,酒驾率为2.87%;比较不同驾车时间、车辆类型、出行目的、饮酒频率及是否知道酒驾最低血液酒精浓度等,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在加强健康教育与执法干预1年后的2015年,调查1 328名驾驶员中,酒驾率为1.05%;比较不同车辆类型、是否知道酒驾最低血液酒精浓度等,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干预前后调查的酒驾均为轻度酒后驾驶,酒驾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丹徒区酒驾综合干预后酒驾率下降,但酒驾依然存在,需继续加强干预措施。  相似文献   

4.
目的了解云南省德宏州15岁及以上傣族、景颇族居民饮酒行为,为当地制定相关干预措施提供理论依据。方法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方法,抽取15岁及以上常住傣族及景颇族居民3 497人,进行问卷调查。问卷调查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和职业等)和是否饮酒、饮酒种类、饮酒量、饮酒频率等。应用SPSS 17.0进行χ~2检验比较不同组间率的差异。结果德宏州傣族居民饮酒率为42.24%,景颇族饮酒率为43.64%。傣族、景颇族居民男性饮酒率均高于女性,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随着年龄的增加,傣族居民的饮酒率下降,而景颇族居民的饮酒率升高,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傣族不同性别间开始饮酒年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而景颇族男性开始饮酒年龄早于女性,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傣族与景颇族居民的饮酒类型均以高度白酒饮用频率最高(傣族为37.72%,景颇族为37.35%)。傣族、景颇族的有害饮酒率分别为49.9%和57.1%;随着年龄的增加,傣族、景颇族的有害饮酒率均明显下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傣族男性饮酒者每周饮酒频率为3~6、≥7次者所占比例高于女性,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德宏州傣族、景颇族居民饮酒行为较普遍,酒精摄入量和有害饮酒所占比例较高,且出现低龄化趋势。应加强对少数民族开展饮酒危害的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减少由过量饮酒造成的相关慢性病和伤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5.
目的评价扬州市酒后驾驶干预项目的干预效果。方法采用现况研究方法,分别于干预前后在全市抽取有代表性的路口,分时间段随机拦截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现场问卷调查及呼气酒精测试。结果干预前后分别调查1 569、1 524人,抽样人群分布除驾龄外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干预后,酒驾率由1.78%下降为0.92%,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男性、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者、月饮酒频率≤1次者酒驾率均低于干预前,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饮酒驾驶最低值知晓率高于干预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干预取得了较好效果,但酒驾现象依然存在,遏制酒驾工作仍应不断深入。  相似文献   

6.
徐州市1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饮酒行为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了解徐州市不同人群饮酒现状,为制定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于2008年6月—2008年12月,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方法,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样本,对1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采用统一调查问卷进行调查。结果共调查44 791人,其中城市10 400人,占23.21%;农村34 391人,占76.79%。男性21 524人,占48.05%;女性23 267人,占51.95%。15岁及以上人群饮酒率15.64%,标化饮酒率为16.53%,35.95%的饮酒者为每天或几乎每天都饮酒;男性饮酒率为30.13%,女性为2.23%,男性饮酒率高于女性,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城市居民饮酒率为16.46%,农村居民饮酒率为15.39%,城市居民饮酒率高于农村,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6.94,P<0.01);15岁及以上饮酒者平均开始饮酒年龄为(20.45±0.48)岁,男性饮酒者平均开始饮酒年龄明显早于女性(P<0.01)。平均每天的乙醇摄入量为(132.5±3.5)g/d,饮酒者平均每天的乙醇摄入量男性高于女性,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在饮酒人群中饮酒类型以白酒为主,占68.67%。不同文化程度、职业、经济收人的人群饮酒率差别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加强对男性、<40岁、文化程度较高、经济收入高人群饮酒行为的干预和教育,是降低徐州市居民饮酒率的关键。  相似文献   

7.
中国2012年18~59岁就业流动人口饮酒现状分析   总被引:7,自引:6,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目的 了解我国18~59岁就业流动人口的饮酒行为和模式。方法 2012年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70个县(区、团),按行业分层多阶段整群抽取≥18岁流动人口作为样本,分析流动人口调查前12个月饮酒状况。结果 共有48 697名样本人群纳入分析。调查前12个月饮酒率为51.7%(男性为71.9%,女性为24.7%)。饮酒者中男性每周饮酒率和日均酒精摄入量分别为53.9%和18.7 g,女性分别为16.7%和4.1 g。饮酒者每周饮酒率随年龄增加而升高(P<0.01),随文化程度提高而降低(P<0.01)。男性饮酒者日均酒精摄入量随年龄增加而升高(P<0.01),随文化程度提高而降低(P<0.01)。过量饮酒、危险饮酒和有害饮酒流行率在男性饮酒者中分别为23.6%、6.6%和6.9%,在女性饮酒者中分别为6.3%、2.3%和1.5%。在男性饮酒者中,过量饮酒、危险饮酒和有害饮酒流行率均随年龄增加而上升(P<0.01),随文化程度提高而降低(P<0.01)。男性和女性饮酒者过去12个月发生豪饮行为的比例分别为71.2%和33.1%。在男性饮酒者中,豪饮行为的频率分布在不同年龄、文化程度及行业间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均P<0.01)。各行业中,从事建筑业的男性饮酒者每周饮酒率、日均酒精摄入量、过量饮酒、有害饮酒和豪饮流行率均为最高。结论 我国流动人口饮酒行为普遍,性别差别较大;不良饮酒行为在男性饮酒者中存在明显的年龄、文化程度和行业差异。  相似文献   

8.
目的了解江苏省公众酒后驾驶相关知识和态度。方法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抽样方法,2014年4月随机抽取3个城市监测点,2个农村监测点,各监测点选择3个社区为调查点,随机抽取调查对象开展抽样问卷调查。结果有效问答4 270人,酒驾知识、态度和行为评分分别为(1.15±1.13)分、(5.01±1.20)分、(2.96±1.11)分;酒驾各知识点知晓率为4.38%~44.78%,正确态度和行为持有率分别为68.50%~95.88%、32.60%~87.87%。对"法律规定的‘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最低血液酒精浓度"、"非营运车辆和营运车辆因醉驾吊销驾驶证,按规定应该吊销几年"知晓率较低,仅为28.64%、17.63%、12.37%、6.91%。4个知识点知晓率男性均高于女性,学历越高知晓率越高,有驾照者均高于无驾照者,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0.01);95.88%的受访者表示"反对酒后驾车",63.79%认为应加大对酒驾的惩罚力度。过去6个月自我报告酒驾率8.02%,主要发生情形为亲友聚会(41.90%),其次为商务应酬(26.67%)。通过电视、广播获取酒驾相关知识,占83.95%。结论江苏省公众酒驾相关知识知晓水平较低,应重点加强对女性、低学历、无驾照和农村对象的宣传干预力度。  相似文献   

9.
目的了解江苏省机动车酒后驾驶的现况和相关行为特征。方法路边随机拦截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及问卷调查,并对数据进行分析。结果随机拦截机动车驾驶员7 236人,查出饮酒者129人,酒驾率为1.78%,男性的酒驾率(1.97%)高于女性(0.53%),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有固定职业者的酒驾率(2.02%)高于学生、未就业者(1.40%),及专业司机(1.09%),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凌晨时段酒驾率最高(2.58%),不同时段酒驾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农村地区的酒驾率(2.39%)高于城市地区(1.42%),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摩托车(6.32%)高于小型乘用汽车(1.78%)、大中型汽车(1.33%),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非营运车辆(2.00%)高于营运车辆(0.86%),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驾车时间在0.5~2h的(2.26%)高于其他时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出行目的为餐饮(3.84%)高于其他出行目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要对不同特征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针对性的干预。  相似文献   

10.
目的了解南京市综合干预后酒后驾驶现况及相关行为特征。方法采用路边随机拦截呼气酒精测试及问卷调查方式,了解南京市驾驶人酒驾率及相关行为特征。结果随机拦截机动车驾驶人员5 096人,检出饮酒者38人,均为男性,酒驾率为0.75%。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者酒驾率最高(3.60%),大专及以上者最低(0.26%),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有固定职业者酒驾率(0.59%)低于无固定职业者(1.1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凌晨酒驾率最高(1.45%),不同时间段酒驾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摩托车(5.92%)高于汽车(0.58%),非营运车(0.91%)高于营运车(0.18%),本次驾车时间≤0.5h(1.29%)高于0.5h(0.31%),未系安全带(头盔)(2.10%)高于系安全带(头盔)(0.45%),出行目的为餐饮(3.41%)高于因工作出行(0.05%),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干预后南京市酒驾率有所下降,但酒驾现象依然存在,仍应加强干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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